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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463W/2021-00023
  • 主题分类
  • 审计
  • 体裁分类
  • 审计报告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2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审计局关于涪陵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审计局关于涪陵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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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2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上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 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2021年8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并就加强审计监督和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推动和督促相关部门(单位)积极落实整改。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分析问题根源,细化落实责任措施,明确整改要求时限,逐项推进整改,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党委政府强化统筹部署推动整改。

今年3月,区委书记、区委审计委员会主任王志杰主持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今年7月,又主持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就抓实问题整改,全力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提出明确要求。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就审计报告、审计专报作出批示42篇次,要求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审计意见认真落实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同时,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针对审计发现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地方政府债务化解、预算编制、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等领域的问题,以及审计揭示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性漏洞,抓部署、明责任、强督导,全面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区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进,将重点审计整改事项纳入督查督导和年度考核,加大跟踪督促整改。

   (二)审计机关强化跟踪督查促进整改。

区审计局坚持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边审边改”,将以往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监督关注的重要内容,并持续跟踪审计整改情况。一方面,建立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自查报告和佐证资料,对其整改工作完整性、合规性作出认定,严格核实相关单位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适时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结果,严格实行对账销号管理。另一方面,改进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的方式方法,实行审计组、相关科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级负责整改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区委巡察办、区委组织部、区政府目标考核办、区国资委等部门,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结果运用,合力推动整改。

   (三)主管部门强化监督管理共抓整改。

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会商,针对审计发现的所管系统和领域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结合部门职责将审计整改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同步推进,以督促改,以改促建,全年相关主管部门出台或推动区政府出台相关制度30余个。如针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审计中发现的部分受灾道路未修复问题,区交通局推动区政府出台了《涪陵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和《涪陵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针对住房和城乡建委系统建设管理审计调查中发现的未按机构改革方案划转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职能职责且履职不到位问题,区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单位深入研究,印发了相关通知,从今年2月起对招标投标实施直接监管。针对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方面存在问题,区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D级危房卫生厕所建设工作的通知》,强化专项管理,动态掌握实施对象,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责任单位强化责任措施落实整改。

各被审计单位整改意识进一步增强,主动落实整改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整改措施,根据审计发现问题逐一整改,对账销号。对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组织研究,堵塞漏洞,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针对需要跨年度整改的问题事项,制定年度整改计划,按时将当年整改情况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备案。截至2021年12月10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86类221个具体问题事项,已完成整改188个,正在整改33个,整改率为85.07%。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区政府和区财政局及有关部门(单位)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规范财经行为。针对多兑付设备补贴扶持资金问题,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已督促企业按其承诺尽快完善设备采购发票等资料,若未按时提供将采取诉讼等方式解决。针对多兑付搬迁补贴300万元问题,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将加强对引进企业的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按招商引资协议兑付优惠政策,杜绝未达协议约定条件兑现搬迁补贴的问题再次发生。针对以往年度财政借款长期未归还问题,区财政局制定了《涪陵区财政往来款内部管理办法》加强借款管理,同时加大清理催收力度,督促相关企业加快资产处置,制定具体还款方案,待资产处置完毕立即追回。针对个别项目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问题,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多次函告项目业主积极履约,已缴纳了1,044.54万元,剩余出让价款仍在追缴中。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0个具体问题事项,已完成整改15个,正在整改5个。

2.关于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区农业农村委等14个部门(单位)按照区政府领导批示要求以及审计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并制定完善了公务卡管理办法等方面财务管理制度。针对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各单位严格按照区财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在2022年区级预算及2022—2024年区级3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工作中加强了规范;区民政局等9个部门(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297.77万元,已清退120.66万元,余下部分仍在继续清退中;江北旅游区管委会在今年年底将应代缴未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0.34万元划转到税务机关;江北旅游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委、区国资委、区农能站已将未上缴的非税收入157.86万元全部解缴入库。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9类58个具体问题事项,已完成53个,正在整改5个。

3.关于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马鞍街道、增福镇等5个乡镇(街道)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了预决算工作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针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开预(决)算、无预算列报支出、未按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等问题,有关乡镇(街道)采纳审计建议,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强化财政基础工作,严格预算编制调整报批及预算开支,如实编制财政决算,并在相关部门指导下规范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针对垫付资金未收回问题,有关乡镇(街道)及时清理,责令有关人员归还借用(垫付)资金,并完善相关制度,强化资金管控。针对违规发放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事业单位人员交通费和公务通讯费等问题,有关乡镇(街道)认真组织全面清理,已清退240.69万元。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3类36个具体问题事项,已完成整改31个,正在整改5个。

   (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区政府办揽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落实相关单位责任,督促其严格按照审计明确的整改目标及要求,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及时纠正了在新增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等方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区财政局采纳审计建议,对分配方向不符合政策要求、扩大范围支出、闲置沉淀、未及时准确导入监控系统、未按要求标识的新增财政资金方面问题进行了相应纠正;青羊镇政府已于今年3月将拖欠的民营企业款项全额清偿;区人力社保局积极采取措施,动员退捕渔民参保并提高参保档次;区农业农村委采取落实专职渔政监管人员、聘用人员协助渔政执法、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巡河护渔等多种措施,有效解决渔政执法力量匹配不足问题。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2类20个具体问题事项,已完成整改17个,继续推进整改3个。

   (三)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针对部分惠企政策执行存在偏差问题,区人力社保局采取建立小微困难企业动态调整机制,取消了不再符合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企业资格。针对部分涉企收费政策未严格按规定执行问题,涪陵燃气公司已于今年3月将违规收取的“新旧管连接费”4.45万元清退完毕;涪陵聚龙电力公司已退回多收取电费12.03万元;涪陵区建筑勘察设计质量审查中心已完成企业化改制并移交区国资委管理,由区住房城乡建委督促其根据企业资质证书范围开展业务;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已申请将专家审查费用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区水利局从今年起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审查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针对部分工程建设审批改革事项推进不到位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抓紧推动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及时将成果交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整合。针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推进不到位问题,区政府专门下发通知,由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采取措施,提高了相关单位对部门联合抽查的重视。针对“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系统有待优化和提升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已实现“渝快办”平台与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督站信息管理系统并网运行。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类12个具体问题事项,已完成整改10个,继续推进整改2个。

2.关于学前教育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区教委针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欠进度问题,已于2021年前完成9所欠进度的幼儿园改善工作。针对幼儿园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计划通过全面建设公办园、大力发展普惠园,与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做好学前教育布点规划,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针对幼儿园规划和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结合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相关工作,将对今年9月完成的《重庆市涪陵区学前教育布点规划》初稿作进一步调整。针对财政投入及收费管理方面存在问题,采取了严格按配套比例下达资金预算、加强对各幼儿园的财务指导以及账务审核等措施进行整改。针对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存在问题,拟积极向编制部门申请增加教职工编制总量。针对少数幼儿园安全方面存在问题,强化了监管力度,加强了人防、物防、技防工作,以保障校园安全。针对软件管理系统之间数据存在差异问题,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和相关单位沟通,正在优化软件管理系统,整合相关数据。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类17个具体问题事项,已完成整改6个,继续推进整改11个。

3.关于2019年度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整改。针对审计发现的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建立需进一步完善、产业扶贫资金投向非农地区和非农领域、部分就业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消费扶贫工作存在短板等问题,区政府以及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就业局、区残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供销社、区水利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涪陵区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255个股份合作社财务账务事项统一委托代理的函》《关于加强和规范2019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农产品收购储备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等19个文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区人力社保局通过推送短信、电话告知、上门服务等方式,加大了就业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区卫生健康委、区爱卫办组织人员深入有关乡镇对82户农村D级危房卫生厕所重新全面排查;区就业局收回违规享受培训资金4.2万元;李渡街道、同乐镇等6个乡镇(街道)将多计工程价款22.79万元退回区国库,减少工程结算拨款7.53万元;有关企业退回了涉及虚假采购资金73.9万元;李渡街道、百胜镇对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等项目进行了完善和维护;百胜镇已将以往年度未整改问题涉及的资金18.24万元退回区财政,并对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5个具体问题事项,已全部完成整改。

4.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区财政局已于今年6月对扩大范围使用安居工程资金309.79万元进行了资金分类调整;区住保中心已对全区部分公租房廉租房经批准处置盘活,转为安置房、抢险救灾过渡用房,并实施动态管理;区政府已批复用787套安置房补足公租房指标,或对违规使用公租房进行置换;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利用新城区集团自有产权房标准化厂房小区公寓楼住房,等面积置换了违规用于酒店经营的公租房;增福镇已责令干部职工限期退出违规占用的35套公租房,在过渡期间按市场租金价格缴纳租金;涪陵高新区、临港经济区、白涛园区管委会和马武镇、区住保中心等通过与入园企业签订租赁协议、制定分配方案等方式,将闲置的1,824套公共租赁房屋盘活出租;区住保中心已追缴欠收公租房租金116.17万元,其余欠收部分正采取措施抓紧追缴;区住保中心通过核查、组织房源、制定方案等方式,积极解决公租房房源不足,并指导对部分公租房物业管理建立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业主管理规约》《业主议事规则》等制度。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2个具体问题事项,已完成整改7个,正在整改5个。

5.关于住房和城乡建委系统建设管理审计整改。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按照市工程改革要求,积极推行电子证照,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二是开展全面自查,加强了行政执法力度及施工许可审批管理;三是编制全区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已通过区政府审议;四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在建项目质量保证资料,杜绝无正式检测报告组织验收;五是加大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不定期开展监理行业专项检查;六是建立监督台账,落实专人对历次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促;七是通过新招录人员、编制工作计划、加强监管等方式,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八是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使用监管,对按程序提前使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及时要求企业补缴;九是在2020年底全面完成了698户农村旧房整治提升任务,录入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并通过审核;十是将2019年以来未公示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区财政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于已明确具体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的,坚持在7个工作日内下达至有关部门;对于尚未明确具体补助对象或补助金额的,原则上在接到专项转移支付后30日内分配下达到位,切实提高资金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益。涪陵高新区管委会收回借款本息12,507.86万元。荔枝街道将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问题进行改造,并通过联合验收。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5类41个具体问题事项,已完成整改40个,正在整改1个。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纳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共涉及48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各项目业主(代建)单位已按照审计决定,将调减工程结算价款、调减工程投资、调整相应账目和收回多支付款项等措施全部执行到位,减少工程投资总额39,746.85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区政府于今年5月出台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政府投资管理细则的通知》,不断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区发展改革委于今年8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的通知》,对工程招投标规定执行进一步规范。区审计局积极推进投资审计转型,从制度层面规范和改进投资审计工作,坚持“五审并举”,促进有关方面共同建立权责明晰、各司其职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财政局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通过多个环节严控把关,对审计揭示的工程施工、监理、设计未公开招标和超概算较多未报经批复调整等问题加大了制约。针对中介机构参与项目和出具报告质量不高问题,有关项目业主(代建)单位和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等通过按约定扣减咨询服务费、作不良记录记载、移送相关部门查处等方式,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

三、审计移送事项处理情况

在审计工作报告中共反映移送相关部门处理6件问题事项和案件线索,截至目前,已有4件回复了完成办理情况。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涉嫌私人账户设立“小金库”、个人挪用公款理财、虚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4件案件线索,已立案调查2件,有关结果正在处理中;移送区司法局处理的基层司法所人员违规个人领取乡镇拨付工作经费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责令予以纠正和清退,同时对27个基层司法所开展全面排查;移送区财政局处理的个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取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未缴入国库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予以纠正,全部缴入国库。

四、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原因及下一步打算

从总体情况看,今年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绝大部分审计查出问题完成了整改,但仍有少数问题事项未得到及时整改和全面纠正,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涉及资金压力,需逐步落实整改。如违规借用村社集体资金的问题,部分乡镇欠账较大,财力有限,只能根据现实财政状况制定偿还计划,逐年归还。二是涉及诸多因素,需长期努力整改。如学前教育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由于生育政策调整,城镇化加快发展,幼儿入园需求增长较快,政府财政资金投入有限,致使公办园布局、幼教老师配备等问题短期内难以满足达到标准,需要多方面、多渠道、多途径推进解决。三是涉及特殊群体,需稳妥推进整改。如区住保中心2012-2020年累计欠收公租房租金248.87万元的问题,因涉及人员多数为重大疾病患者、失独老人、贫困儿童等困难家庭,需有关乡镇(街道)协同多个区级部门(单位)进一步核实和商议。

下一步,区政府将督促区审计局和相关部门(单位)在区人大常委会监督下,持续用力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将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落实整改到位,并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一是继续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围绕工作大局,结合职能职责,及时协调解决整改中的矛盾问题,合力推动问题整改;二是继续紧盯突出问题不放松,对整改不到位、效果不好的个别单位,列出问题清单逐一研究,重点追踪督办,进一步提升整改工作实效; 三是继续加大调查研究,对涉及历史遗留、体制机制等原因短期难以完成整改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找准措施,有效促进问题解决;四是继续加大整改督查力度,通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对审计整改的问题进行再次检查核实,着力揭示虚假整改、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等典型问题,确保审计整改质量全面提升;五是继续深入研究政策落实和预算管理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完善体制机制,消除政策执行中不衔接、不配套等深层次矛盾,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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