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5日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2022年9月5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要求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助力涪陵经济高质量发展。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审计整改,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压实主体责任,审计机关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齐头并进推动审计“后半篇文章”,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2年12月初,上级审计机关查出26个问题、完成整改25个,本级审计机关查出245个问题、完成整改220个,整改完成率90.41%,较去年上升5.34%。审计整改促进增收节支11.96亿元,健全完善制度31项。
——区委区政府统筹推进审计整改。今年3月召开的区委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要求强化审计问题整改,推进审计整改“全过程管理”,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就审计报告、审计专报作出批示49篇次并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具体整改工作,推动建立健全整改联动机制和整改跟踪检查机制,严格逗硬将整改情况纳入区政府督查督导和年度考核。
——审计机关清单管理强化过程跟踪。区审计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对问题整改全过程的跟踪督促检查,落实专人负责审计整改建号销号制度,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报送整改情况,更新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和整改情况清单,对“三张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将审计整改总体情况适时向区委审计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作专题汇报。
——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切实整改规范。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承担主管事项的监督管理责任,及时督促整改审计查出问题,深入研究问题背后的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改进完善一系列制度规范。相关责任单位结合审计整改“三张清单”,对难点问题进行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并举一反三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
——三类监督贯通融合形成整改合力。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深入开展协同配合,不断探索深化三类监督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和方式方法,将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专项监督重点关注内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严格执行追责问责,叠加审计整改成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具体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相关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普遍问题完善机制长期整改。区政府加强预算管理,修订《重庆市涪陵区区级预算管理办法》《重庆市涪陵区区级部门预算零结转管理办法》等5个相关制度,对预决算信息公开、预算单位收支行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进行规范。二是具体问题“对症下药”立行立改。区住房城乡建委已收取城市建设配套费29.18万元;区融媒体中心等3个单位已规范非税收入收缴方式;江元公司及有关项目建设单位及时使用闲置专项债券资金4526.07万元;区财政局开展存量资金专项清理,已统筹使用存量资金3529.33万元,其余资金年底前完成支付。
2.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预决算编报。责成15个单位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规范预决算编报工作,2个单位将预算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3个单位已上缴非税收入21.99万元,5个单位已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376.77万元,6个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财政资金,5个单位落实项目绩效指标设定和考核。三是加强其他方面预算管理工作。3个单位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责成4个单位今后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2个单位已落实个人税费代扣代缴13.66万元。
3.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财政收支管理。相关镇街已上缴非税收入6.85万元,并举一反三上缴水资源费等非税收入7.2万元;已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32.57万元。二是强化预算编制及执行。相关镇街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相关镇街加强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报销范围;加强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
(二)涉农政策落实和重点民生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项目申报审查把关不严致财政资金损失浪费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产业扶贫和脱贫攻坚成果巩固项目监管责任实施细则〉的通知》,加大项目审核把关力度。对补助资金被整合或闲置问题,已优化验收模式。对虚报投保面积骗取财政补助问题,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的通知》,提高农业政策保险参保和理赔真实性。对补助资金支付办理不规范问题,制定《重庆市涪陵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明确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界定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重复申报的补助资金已全部清退。
2.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加强涉农领域经营主体投融资风险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基层供销社未实质性经营问题,区供销合作社制定了《重庆市涪陵区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管理制度》,5个供销社通过房屋出租、农产品销售等方式实现收入134.33万元,1个供销社营业执照已吊销。对基层供销社收入来源仅为房屋租金问题,新妙供销社公司在2022年已实现销售农产品利润。对挤占挪用及扩大资金支出范围问题,相关基层供销社已依法退回和追收对外出借款109.02万元。
3.涪陵区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27个镇街临时救助资金累计结余639.57万元问题,已全部收回。对未经审核将特定人群整体纳入低保形成“政策保”问题,区民政局印发《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关于特殊群体享受低保清退处置工作的通知》,已停发100名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人员。对挤占救助补助资金问题,区福利院已全部归垫。对享受救助待遇不规范等问题,已核实基本情况,精准救助困难群众。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交通局系统建设管理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未按规定编制公路养护计划,公路养护未做到应养尽养问题,区政府印发《重庆市涪陵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公路养护管理。对设计审批评审工作不规范问题,区交通局制定《涪陵区公路建设项目设计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在编在职人员兼职取酬行为,确保评审公平公开。对履行交通建设参建单位监管、造价行业监管等职责不到位,部分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区政府已责成区交通局立即整改,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挤占挪用165.77万元养护专项经费已调账处理。
2.国有企业竣工决算项目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建设管理内控制度制定执行方面的问题,新城区开发集团、城建集团已完善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办法。对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管理、项目施工过程管理方面的问题,严格督促相关企业今后加强合同审核、规范项目施工过程管理。对项目财务管理、项目效益及结(决)算编制审核质量方面的问题,新区市政园林公司多支付款项已全部退回;责成新区城建公司今后加强对子公司相关费用支付的监督管理。对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的问题,新城区开发集团严格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规范项目招投标和项目建设。
3.公共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和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2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和4个跟踪审计项目的项目业主(代建)单位已通过调减工程结算价款、调整相应账目和收回多计财务费用等方式落实整改,核减投资额11.94亿元。同时,为抓好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区政府于2022年7月印发《重庆市涪陵区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工作推进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国企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责成新城区集团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规定和程序完善报批手续,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对国企投资方面存在的问题,交旅集团所涉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国企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商务集团严格按混改实施方案,派出总经理和监事管理东恒公司。对国企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交旅集团已督促2户下属企业进行股权处置。
2.重庆市涪陵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17—202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未严格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职责问题,体育产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向子公司委派董事及监事。对专项资金列支不合规问题,今后仅在免费开放专项经费中列支专职职工工资。对重大投资未报区国资委审批问题,已向区国资委报批所涉问题年度投资计划。对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滨江健身中心已对400万元政府补助按权责发生制进行账务调整。对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兼任下属企业总经理问题,滨江健身中心已申请委派新的总经理及代表人。对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不规范问题,体育产业公司建立了资产管理台账,滨江健身中心已向母公司及国资委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已落实固体废物登记制度,严格执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规定。对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问题,已编制全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对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已与区税务局形成信息互通和定期交送配合机制,按规定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同时,与区卫生健康委加强信息互通,开展联合执法规范相关管理。对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方面问题,4个单位已清退17.36万元超范围列支费用;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已清退结转结余两年以上的专项经费10.24万元。
三、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在审计工作报告中共反映移送相关部门处理问题事项和案件线索15件,截至目前,已有9件回复办理完成情况。其中纪检监察机关已对8人作诫勉谈话、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其余事项已立案调查。移送区医保局的涉嫌骗套取医疗救助基金和医保基金的问题,已对2家涉事民营医院作出退回违规违约费用并罚处违约金,责令其立即改正,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等处理。
四、部分未整改到位问题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虽然审计查处问整改效果总体较好,但仍有部分问题需继续推进,究其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问题涉及镇街借款或单位普通职工退款,难以一次性整改到位,目前已制定整改计划,逐年完成年度整改;二是部分单位往来账时间跨度长、涉及对象复杂,完全清理需要一定时间,后续将分阶段完成整改任务;三是部分问题需多个部门协同整改,如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需要一定整改时间。
下一步,在区人大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区政府将切实压实审计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动后续问题整改到位,真正做到以整改促发展。一是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对个别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挂账督办、跟踪督促,及时报送最新整改进展。二是巩固整改成效。由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审查小组,对建立长效机制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防止屡审屡犯。三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把审计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重要依据,推动审计整改成果更好地转化为工作效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