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对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2.负责对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3.负责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本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下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财政收支有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4.负责对本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5.负责对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国有企业有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6.负责对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7.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8.负责对区级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受托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9.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按法定权限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
10.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1.承担上级审计机关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下设办公室、法规审理科、整改督查与内审管理科、重大政策执行审计科、财政审计科、企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及审计中心等9科1室1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三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涪陵区审计局(本级)、重庆市涪陵区审计中心等。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157.93万元,支出总计2,157.9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7.9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汇总单位,无上年数。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157.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7.7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汇总单位,无上年数。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4.48万元,占77.6%;其他收入483.25万元,占22.4%。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0.2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15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7.9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汇总单位,无上年数。其中:基本支出1,484.62万元,占68.8%;项目支出673.32万元,占31.2%。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收支基本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74.4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74.4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汇总单位,无上年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4.4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汇总单位,无上年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8.95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计费基数调整、离退休人员抚恤金奖励金增加等因素,追加人员经费263万元;二是追加项目经费60万元;三是压减公用经费54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4.4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汇总单位,无上年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8.95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计费基数调整、离退休人员抚恤金奖励金增加等因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63万元;二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60万元;三是压减公用经费,减少支出54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基本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9.79万元,占7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99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等因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134万元。
(2)教育支出2.62万元,占0.2%,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0.41万元,占1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72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一是计费基数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数额增加39万元;二是离退休人员抚恤金奖励金支出增加55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58.48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3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103.19万元,占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29万元,增长91.4%,主要原因是计费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数额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4.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4.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4.5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汇总单位,无上年数。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79.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9.5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汇总单位,无上年数。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护(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11.0%,主要原因是执行节能减排和经费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汇总单位,无上年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4万元/辆计算,单位严格按照节能减排和控制经费的要求执行,降低了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汇总单位,无上年数。
公务接待费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单位间交流学习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基本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汇总单位,无上年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1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5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会议费发生。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汇总单位,无上年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5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护(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9.51万元,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汇总单位,无上年数。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90.4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无。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
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
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全晋 023-72385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