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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审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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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推进法治宣传学习

1.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十一个坚持”核心要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党支部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审计普法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审计人员集中学习内容。联系审计工作实际,开展审计人员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转化为推动新时代审计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

2.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深刻领会把握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安排部署上来。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制定了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年度述职规定,层层压实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相应责任。科学合理安排审计力量,依法、规范、高效开展审计监督。全年完成审计计划项目43个,主要涉及区级财政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重大政策措施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等方面,推进审计全覆盖,有效发挥审计机关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免疫”功能作用。

3. 认真组织开展年度普法工作。按照区上统一要求,做好年度普法计划编制与贯彻落实,在审计实施过程中,根据审计项目类型,选择相关法律法规,向被审计单位工作人员等开展普法宣传,加深普法对象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与掌握,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经济工作中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保证普法宣传效果。

   (二)持续加强依法审计制度建设

1. 进一步健全审计业务管理制度。今年以来,统筹重点抓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等两个党内法规的执行,推动区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促办理实施办法(试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实施办法》《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5个,并严格抓好落实。

2. 严格执行党内法规、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核和备案程序。根据上级要求,定期对涉及审计工作的全区性党内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报备情况进行检查,持续开展投资审计领域规范性文件和涉及投资审计业务相关制度的清理检查,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有关信息,全面规范和推动完善了投资审计领域有关制度。

3. 持续完善审计监督与党内监督贯通协作制度。在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等部门联合制定贯通协作制度的基础上,在涪陵中心医院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3个项目实施中,探索试点开展“巡审同步”,找准审计工作与区委巡察工作支持配合、优势互补的契合点。完善了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审计线索、开展协作配合的具体程序,健全协作制度,增强反腐败合力。

   (三)严格规范审计监督行为

1. 严格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在开展审计监督过程中,坚持聚焦主责主业,恪守审计权力和职责边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依规履行审计通知书送达、审计取证及过程记录、审计结果征求意见、救济途径告知等程序。重点抓好《国家审计准则》和全市审计机关业务管理规定的执行,强化对各专业领域审计指南和法规向导的学习运用。利用审计培训会,加强对今年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审计法》的学习。结合审计实务,开展对审计署印发审计常用定性表述及适用法规向导的学习运用。严格法制审核工作,把牢审计质量关,确保审计结论经得起历史检验。总结近年审计质量检查发现问题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实践中合法性、合规性重点难点,加强对审计执法规范性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审计项目业务质量控制工作,组织开展了业务质量培训和项目档案互查,抓好对投资审计计划执行、中介机构选聘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规范化工作。

2. 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事项。按照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要求,严格依法办理我局所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按时、全面提交复议和应诉有关材料,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和审判机关工作,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全程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庭审现场答辩,有效阐明了我方作出应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相关案件初审已胜诉,二审正在法院审理中。

3. 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人民信访事项。做到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举报事项,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加强与来信来访群众的沟通,保障人民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定程序得到解决。认真做好2021年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加强与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了解和准确掌握诉求,配合相关牵头单位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四)扎实开展学法用法及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学法用法各项相关制度,扎实做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用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度法治理论知识抽考等工作。加大新颁布重点法律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全民反欺诈等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了《长江保护法》《民法典》和新修订《审计法》等法律普法宣传。积极参与和配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以之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全面提高审计法治工作水平。

二、局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平同志作为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亲自抓。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了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按上级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牵头制定了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研究解决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了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推动依法规范公正文明审计;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推动完善内部监督,大力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行政违法行为;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制度;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注重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带头学法用法,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建立完善了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助推“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局。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主要存在以下一些不足:一是审计成果运用有待进一步提高,需从发现违规行为表象向揭示体制机制层面问题转化,更好地促进完善制度、深化改革;二是审计整改跟踪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以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三是法治建设专业人才队伍亟待加强,面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日益增多的现状,急需补充法律专业人才。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着眼于提高依法审计的意识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监督职责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进一步恪守审计权力边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完善法律顾问选聘,加大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持续开展新修订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学习宣传,依法公开审计结果,总结提炼审计成果,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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