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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审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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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推进法治宣传学习

1.  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学内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6次,通过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等集中学习12次。组织干部职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理论读物的学习,参加专题培训并利用“学习强国”“法治教育网”等平台观看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微视频、微课堂,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通过多种形式,深刻把握“十一个坚持”核心要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审计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2.  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审计法。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专题学习和培训活动,推动审计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理解新修订审计法,准确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增强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自觉把新修订审计法作为开展审计工作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教育引导审计人员历史辩证看待问题、客观公正进行评价、实事求是定性定责,以政治的眼光从体制机制层面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审计建议。

3.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照审计署编制的审计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宪法、民法典、新修订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整改检查、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等工作机会,与被审计单位加强沟通,向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争取其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持续加强依法审计制度建设

1.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制定年度计划并督促执行,及时研究解决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年度述职规定,层层压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相应责任。

2.  进一步健全审计业务管理制度。制定《关于明确和规范审计业务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从计划编制、计划执行、现场管理、送审审理和工作考核等方面对审计业务管理各个重要节点的工作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3.  严格执行合法合规性审核和备案程序。根据上级要求,定期对涉及审计工作的全区性党内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报备情况进行检查,持续开展投资审计领域规范性文件和涉及投资审计业务相关制度的清理检查,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有关信息,全面规范和推动完善了投资审计领域有关制度。

4.  持续开展审计监督与党内监督贯通协作。在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等部门联合制定贯通协作制度的基础上,在区城市管理局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3个项目实施中,持续开展“巡审同步”,找准审计工作与区委巡察工作支持配合、优势互补的契合点,发挥监督合力,筑牢领导干部“责任墙”。优化了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审计线索、开展协作配合的工作程序,增强了反腐败合力。

   (三)持续推进审计执法规范化建设

1.  依法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坚持服务大局,靶向精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年完成审计计划项目31个。工作中重视全过程审计质量控制,引导督促审计人员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按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重庆市审计机关业务管理规定,规范审计取证、审计项目审理、审计报告出具、审计决定下达、问题线索移送等审计行为,依法执行审计通知书送达、外部调查、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等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审计质量分级负责制,压实审计组质量控制源头责任,提高复核审理工作质效,对审计决定等可能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审理委员会审议制度,优化审理流程,坚持重要业务事项集体决策,对审计发现问题作出准确定性和恰当处理,确保审计结论经得起法律检验、实践检验、历史检验,守住了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底线;把研究型审计贯穿于项目立项、实施、报告的全过程各方面,更加精准地揭示问题,根据审计发现问题形成审计专报9篇,针对性提出规范管理、防范风险、促进改革的意见建议,为涪陵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新贡献。其中,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中,审计人员聚焦政策完善、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投资便利度、涉企审批和服务等事项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建议,促进部门细化落实工作措施35条,推动重大政策落地生效。

2.  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应诉事项。按照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要求,严格依法办理我局所涉行政应诉事项,积极配合审判机关工作,按时、全面提交应诉材料,相关案件经初审、二审已胜诉。

3.  规范执法资格管理。按照全区执法证件更换工作统一安排,组织全体审计人员参加线上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有序推进完成了行政执法证件换发申请、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系统等工作。根据市审计局对全市审计机关聘请社会审计人员参与审计项目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对外聘人员等参与审计项目的管理。

   (四)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落实在审计现场公示审计项目信息相关要求,按照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将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公开到位,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办、协办区政协委员提案2件,工作中与有关单位、人员充分沟通,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主要存在以下一些不足:一是由于部分审计人员宏观意识不够,站位不高,导致审计成果运用水平不高,需从发现违规行为表象向揭示体制机制层面问题转化,更好地促进完善制度、深化改革;二是审计整改跟踪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以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三是法治建设专业人才队伍亟待加强,面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日益增多的现状,需补充法律专业人才。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着眼于提高依法审计的意识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监督职责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聚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进一步恪守审计权力边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完善法律顾问选聘,加大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持续开展新修订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宣传,依法公开审计结果,总结提炼审计成果,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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