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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74012D/2024-00032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内设机构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0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关于调整充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水利发〔2024〕89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关于调整充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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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依法行政,结合人事变动情况,决定调整充实本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长:杨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雷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局长

黄亚轶党委委员

员:夏办公室负责人

郑丽凤组织人事科科长

孙海涛财务审计科负责人

规划计划科负责人

牟千建库区工作科负责人

胡艳卉水资源科负责人

移民工作科负责人

邓晓军河道管理科负责人

史志华水利水保科科长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安全监督科负责人

韩红亮信访法规与行政审批科科长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区水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

胡宝帅区水利管理站负责人

熊明寿区水土保持办公室负责人

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负责人

高子钊区移民管理中心负责人

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军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信访法规与行政审批科,黄亚轶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法治建设各项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区关于法治建设重要决定、重大举措、重要会议等。

   (二)研究决定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指导、协调、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三)组织领导规范性文件起草的合法性、公平竞争性审查工作。

   (四)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部署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工作。

   (五)组织领导与法治建设工作有关的其它事项。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动态调整和发布我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二)负责起草年度普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负责组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负责执法案卷评查、负责执法公示;负责组织实施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负责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等日常工作。

   (四)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迎检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法治建设其它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   

20244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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