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白涛化工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白涛工业园区年产4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项目场平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和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专家组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涪陵区白涛街道油坊村开展场地平整建设。
二、同意《白涛工业园区年产4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项目场平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拟建涉河建设方案。
该工程场地平整约750亩,涉河建筑共由4条排洪渠、一条排洪箱涵以及4处截水墙组成。
(一)陈家沟主河道排洪渠。陈家沟主河道排洪渠长度为1133.28m,渠道宽度为5.0m,边墙设计高度为5.2m,排洪渠坡底比降0.005。在进口设置横向截水墙,截水墙采用重力坝挡墙,截水墙长度为58.5m,高度为8.5m,截水墙顶高程为314.00m。
(二)1#排洪渠。1#排洪渠长度为1194.18m,排洪渠坡底比降0.01。进口设置横向截水墙,截水墙采用重力坝挡墙,截水墙长度为19m,截水墙进口处布置3.0m宽的明渠缺口,截水墙顶高程为317.00m。
(三)2#排洪渠。
2#排洪渠长度为300.00m,排洪渠坡底比降0.01。进口设置横向截水墙,截水墙采用重力坝挡墙,截水墙长度为15.7m,截水墙顶高程为318.00m。
2#排水明渠长度为300m,采用矩形断面,渠道宽度为3.0m,边墙设计高度为2.7m,排洪渠坡底比降0.01,该段底板设计高程为315.3m~312.3m。
(四)3#排洪渠。3#排洪渠长度为270.00m,采用矩形断面,渠道宽度为3.0m,边墙设计高度为2.6m,排洪渠坡底比降0.005,该段底板设计高程为308.75m~307.4m。进口设置横向截水墙,截水墙采用重力坝挡墙,截水墙长度为16m,截水墙顶高程为311.35m。
(五)排洪箱涵。竹林湾沟排洪箱涵长度为111.55m,箱涵尺寸为2.8m×2.8m(宽×高),箱涵底坡坡度为0.003,箱涵底板设计高程为296.00m~295.67m。箱涵边墙及底板厚度均为0.5m,采用C30钢筋砼浇筑。
工程涉河建筑物特征参数表(1956黄海高程系)
主要控制点坐标表(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
三、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二)建设单位务必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把握工程施工质量。
(三)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后向我局提出涉河事项验收申请,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实施,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恢复河岸自然生态原貌。
(五)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按行洪要求加强该段河道的汛前、汛中、汛末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消除碍洪安全隐患。同时,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或者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批复涉河建设工程两年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重大变更的,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审批许可手续。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