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度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2019年以来,我局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水利行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中来考虑,置于廉政建设和依法“兴水、治水”工作的大格局中去把握,针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系统性、政治性、全局性,及时调整充实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站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为第二责任人,各科站办负责人为所在科站办的第一责任人,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按职责分工负责抓,科站办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采取集中讲座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常规教育与警示性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常念“法治经”、常敲“警示钟”、常打“预防针”,做到全局公职人员法治教育全覆盖,所有行政执法人员提醒警示谈话全覆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三峡后续项目)招投标制全覆盖,水利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全覆盖,各项工程建设资金及项目审计检查全覆盖。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党政“一把手”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层层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建立健全了“党委统一领导,行政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组织协调,科站办各负其责,信访法规与行政审批科组织实施”的工作体制。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完成《涪陵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所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合法性审查,坚持有件必报;着力责任追究,坚持有信必办、违规必查的原则,切实保护广大公民、法人的切身利益,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责任落地落实。
(三)强化制度建设。为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根据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细化印发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水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撤销和更新制度、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水行政执法案件归档立卷制度、行政执法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以及相关制度配套文书69个。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党委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行政应诉工作制度等10个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为顺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工作不足及原因
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其主要不足和原因如下:一是制度体系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其主要原因: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工作中,侧重于日常业务工作的推进而忽视法治制度体系的谋划和建设,加之机构改革、领导班子换届等因素,导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二是干部主动“学法、用法”的意识需要加强。我局作为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履行多项法定职责,但个别干部仍存在专职业务为重的思想,疏于法律法规的学习,法治观念淡薄,依法行政能力需要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加强履责,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落实“述法”要求,推进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我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履职,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事项,及时解决落实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涪陵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等重要内容。主动带头学法用法遵法守法,自觉参与单位组织的法治专题讲座学习,按要求积极参加领导干部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带头坚决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按时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法治政府建设分解任务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述法”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通过人民法院行政判决(裁定)妥善处理了一大批复杂疑难信访问题,例如百胜镇双河场集镇居民况太平起诉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移民补偿的相关问题,义和镇镇安社区陈希明关于移民搬迁人口补偿费的问题。为有效维护稳定,我局还于今年5月成立了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信访稳定应急处置工作组,依法依规保障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信访稳定。
(二)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我局成立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印发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党委、局属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期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相关文件精神纳入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计划。建立普法水利志愿者队伍,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特别在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我局在涪陵区两江广场开展“我们都是追梦人”建党100周年主题展览、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宣传活动,活动融入“快闪”舞蹈,与市民互动制作手工风筝等形式,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同时通过抖音、微信视频号进行了广泛宣传,社会反响良好。以党史学习教育宣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宣讲、十九届五中全会宣讲为契机,组织领导干部进农村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宣讲。常态化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法治专题培训,邀请市级法学专家、局法律顾问开展了《如何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等主题的培训活动。常态化组织参加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将学法考试成绩纳入干部年度考核重点内容。
(三)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工作精神,努力提升涉水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能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工作分工要求,一是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组织开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播放宪法宣传视频,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二是依法清理、修订和废止了多项关于移民安置、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管理、农村饮水安全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组织各科室站办、中心对涉及在长江河道滥开滥采砂石资源、强行侵占河道、侵占损坏水工程、阻碍水行政执法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摸排,签署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工作承诺书。针对区司法队伍整顿移交问题线索,及时组织开展了情况调查与回复,提出了处理建议。四是严格坚持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法庭旁听、差异化考试等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常态化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将结果纳入干部年终考核内容。五是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权责清单143项,分别为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86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检查12项、公共服务6项、行政征收3项、其它行政权力11项。六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印发《涪陵区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试行)》,将全区水利改革发展战略和政策、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议或重大水利资产处置等7项内容纳入我局重大决策事项,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遵循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原则,严格按照决策程序由局主要领导行使决策权,并自觉接受监督。局分管领导、各有关科室站办、中心负责人协助主要领导决策。同时聘用重庆新合律师事务所和重庆元同律师事务所共计3名法律工作者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支持作用。七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不断努力,我局承接的办理类服务事项从32项减少至25项,其中行政许可类从18项减少至14项,其他行政权力类从14项减少至11项。同时做到了“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格、一套申报材料”可以完成多项审批项目的运行模式。通过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减少审批环节、精简申请材料等方式,我局14项行政许可事项从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同时针对市场监督管理局转交的“先照后证”市场主体信息,我局按照渝府发〔2014〕42号文件规定及时督促了有关市场主体申办行政许可。八是严格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通过印发《关于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涪水利发〔2019〕414号),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明确了各科室站办、中心,在制定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中介机构服务等方面规范性文件和措施时,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九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局及时印发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涪陵区水利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等配套文件,通过对日常水行政执法工作跟踪监督,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十是积极推进“八五”普法。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并实施了《2021年度普法计划》。通过开展以《长江保护法》、《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为主题的案例解读宣传活动,不断健全完善“以案释法”制定。通过组织开展主题宣传和法治专题讲座活动,大力宣传和培训民法典、全民反诈、长江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十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按照要求,我局将全面加强水利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涪陵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与水利项目建设等经济活动同步推进。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央、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水利治理体系。以“八五”普法为载体,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整改问题,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一)抓好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为更好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必要时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成“工作专班”,进一步抓好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重点修订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行政应诉工作制度等各项依法行政制度及规定,为法治政府(机关)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根据普查工作安排,制定详细的2022年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法规学习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水利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加强法制宣传,做到常态宣传。常态化、精细化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的法制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打造法治宣传的主阵地。
(三)加强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的教育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狠抓落实,重点解决好全局工作人员法律的“学、考、用”问题(学习教育、考试考核全覆盖,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逐步摒弃不良习惯思维,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解决少数人主动学法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四)进一步提升法制队伍建设。因局制宜,加强对现有人员的法治能力的培训,解决法治人才短板问题,鼓励全局职工参加各类执法资格考试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持证率。加强水政执法支队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职能,发挥专业团队优势,在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签订前充分征求和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避免发生法律风险。
(五)进一步健全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把关、备案、清理工作。加强执法巡查和案件的审核监督,切实提高执法案卷质量和执法规范水平。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出庭应诉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