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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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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始终坚持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原文、悟原理、抓落实。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党委学习和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共组织学习6次。二是局领导带头,中层干部和机关支部支委通过职工大会、支部党课开展“以案说法”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三是依托各类普法阵地,扎实开展“双百”活动,邀请法学家授课、在办公楼一楼大厅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发放学习资料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内容丰富。四是狠抓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的贯彻落实,积极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氛围。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圆满完成了珍溪镇洪澳码头清障等区上交办的重大执法任务。

   (二)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局积极担当作为,为涪陵区营建廉洁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水利力量。一是全力推进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审批“一件事”改革。我局紧跟全区“一窗综办”改革步调,将水文站(测)点、河道行洪等原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归纳、整合优化,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新的审批流程于1110日在“渝快办”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质效。二是全力推进法制审查机制的常态化落实。授权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签,2023年共对226个合同进行了审查会签。另外,在查处洋石溪电站违建、洪澳码头清障等重大行政执法行动中,法规科和法律顾问都全程参与并负责提出专业意见。在对洪福电站、平台船厂、胡美艳等信访案件答复过程中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审核。三是全力消除原监管薄弱点和盲区。尤其是下半年以来,全面加强了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招投标合同履约情况、工程款延期结算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共发现并发出风险预警6次,督导整改问题11个。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为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我局着力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基本形成了水利系统依法行政机制体系。一是以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为核心,细化完善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水行政执法案件归档立卷制度、行政执法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等69个制度。二是坚持并完善了政府官网政务信息与“愉快办”信息平台同步公开的信息公开制度,党委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等。三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对该修订的及时修订,该废止的及时废止,该备案的及时备案。清理后,水利系统现行共9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以水利部门名义印发1个,以区政府名义印发8个)。

   (四)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我局严格对标《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涪陵府办法〔202365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全力提升智治水平,建成投用智慧水利指挥平台,积极将法治元素融入数字水利,广泛应用数字技术,深层次推进数据共享、流程再造、机制重塑,大幅提升整体智治水平。二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发布政务中心水利窗口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积极推广应用“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配合完成“一窗综办”改革人员划转。三是坚持由局领导出庭行政诉讼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信息共享,分管局领导亲自出庭应诉平台船厂诉讼案,做到了应诉率100%,胜诉率100%

   (五)大力推进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我局始终把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作为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要举措。一是严格执法资质管理,持证人员全部通过执法资质考试和年度普法考试,将执法人员从原来的88人优化为50人,进一步向着精干、高效的目标迈进。二是加强专业执法队伍建设,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提供必要的人员、设备、经费保障。同时,在办公楼4楼公共区域建立“法治角”,方便执法干部日常学法。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机制,法规科和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洪澳码头清障、洋石溪违建处置等重大执法行动,推进柔性执法和阳光执法,确保水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四是全面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着重打击本辖区内涉河违建、安全生产、农村人饮水质不达标等不法行为,对群众举报或在巡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纠正。2023年共开展执法检查284次,查处违法行为15件次,惩处罚金5.99万元,还有1件尚在办理之中。

   (六)切实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我局严格落实各类监管机制,坚持防范在先,全程监督。一是积极宣传新《行政复议法》,认真贯彻《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等制度机制,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在重大执法过程中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有听证、行政复议权及陈述、申诉等权益。二是通过主题教育等各种形式,将担当精神和服务意识融入到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识和行动中,积极倡导柔性执法和阳光执法,确保工作高效与依法依规相统一。截至目前我局未接到任何水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投诉和举报。

   (七)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处置化解。2023年是旱涝交替的一年,浙江是我区外迁三峡移民主要接收地,我们全力以赴,围绕农村人饮、三峡移民等重点领域潜在矛盾纠纷积极处置应对。一是全力做好信访事项办理。全年共办理信访和“民呼我为”事项73(件次)次,其中:办理市水利局交办3件次,区信访办交办7件次,本局办15件次。“民呼我为”事项48件次。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100%。二是积极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以农村人饮和三峡移民为重点,主要领导带头,各分管领导划片负责,常态化开展排查督导。同时在重点敏感时段进行专项排查督导,通过专题研判明确属地属事责任,采取集中化解和引导帮助属地化解的方式,确保各类矛盾纠纷能够提前防范、及时化解。三是全力推进农村人饮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抗旱应急资金抓紧实施了12个应急供水项目,有效缓解了旱情,减少了农村人饮矛盾纠纷。四是持续淡化“三峡移民”概念,积极开展政策解读。支持蔺市、荔枝、敦仁等重点移民镇街工作经费172万元,有效推动了蔺市艾刚大楼、胡光惠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属地化解。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区水利系统的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专业执法队伍建设滞后,主要原因是从水利部到市级层面都没有专业的执法队伍,缺少对基层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水行政执法支队只有3名在编在岗人员,再加上年龄和专业结构也不科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能力的提高。二是缺少有资质的法制审核人员。按规定,法制审核人员应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的5%,但我区水利系统干部职工中极度缺少有资质的法律专业人才,无法建立公职律师和内部法律顾问队伍,只能依托外聘法律顾问。三是个别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淡薄,依法履职的观念还没有真正入脑入心。主要原因是一些技术干部潜意识里还是技术专家的心态和角度,对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缺乏法律知识学习主动性积极性。

三、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八五”普法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全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前迈进。一是开展“八五”普法攻坚行动,进一步明确普法重点,细化分解普法责任和任务,切实将水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主要内容,以各种形式开展大力宣传,使之成为宣传主流。二是继续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在加强在深入,让广大干部职工真正入脑入心,全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将队伍建设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抓手,继续将法律知识纳入干部职工培训内容,切实做好“学习教育、考试考核” 和“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的两个全覆盖。逐步摒弃个别干部不良习惯思维,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其参与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和普法创新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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