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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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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先后6次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等有关内容,同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通过《重庆法治报》《新时代领导干部法治概论》等刊物和书籍不断厚植理论功底、强化法治意识。二是局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严格守法,注重在实际工作中活学活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实务中坚持依法依规,做到了宽严有度、刚柔并济,切实践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阳光法治的理念。

   (二)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环境。一是保障普法投入力度不减。全面做好常规普法宣传宣讲,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双百普法”“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积极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宣讲,今年以来投入宣传经费5300元,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邀请专家讲座1场次。二是推进普法宣传下基层。结合我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较多、水利工程分布较广的情况,组建了1支年轻干部组成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在日常监管检查中积极宣传《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村镇供水条例》等水法律法规。三是在机关办公楼4楼精心打造“法治角”,在办公走廊让水法律法规“上墙”,提供300余本水法律法规书籍、刊物免费供职工日常借阅。同时,利用局内宣传栏、标语、LED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宣传法治思想,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质效。一是扎实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线上法治学习和考试,新录用公务员和部分执法人员共计13人参加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模拟抽考,全局持证执法人员50余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同时全局上下积极参加全区法治知识学习考试,考试参加率、合格通过率均为100%。通过开展法治理论学习考试,有效提升了全局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及能力。二是强化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我局严格落实各类监管机制,坚持防范在先,全程监督。积极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认真贯彻《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等制度机制,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在重大执法过程中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有听证、行政复议权及陈述、申诉等权益。三是强化行政监管覆盖,认真落实领导包片综合督导检查机制,开展执法检查310次,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类问题隐患,确保水利系统各项工作依法有序稳步推进。

   (四)健全法治制度,夯实法治根基。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制审核机制,推进法制审查机制的常态化落实。经局党委会认真研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和规范法制审核委托授权的通知》(涪水利发〔2024263号),授权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签和重大行政执法行动。2024年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签264份,参与执法案件法制审核4件。二是清理水利系统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清理后我局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仅有6份,对失效文件及时进行废止,确保了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三是提升行政诉讼监督质效。严格落实局领导亲自出席行政诉讼有关要求,胜诉洪湖电站行政诉讼2次。强化行政决策与执行的合法性基础,提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同时通过行政诉讼对水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促使水行政机关更加严格地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增强了法治意识,推动水行政机关更加积极地学习和运用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紧紧围绕信访工作法治化,扎实开展多轮水利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五)坚持法治思维,推进法治信访。一是建立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导引图”,印发《涪陵区水利局关于〈信访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营造了浓厚的信访法治化氛围。二是印发《关于水利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水旱灾害防御、农村供水保障和三峡水库管理等常态化联系督导有关工作调整的通知》(涪水利发〔2024190号)《关于做好全区水利系统岁末年初及“两会”“两节”等重要敏感时段信访稳定工作的通知》(涪陵水利发〔2024100号),要求干部职工常态化开展排查督导,同时在重点敏感时段进行专项排查督导,通过专题研判明确属地属事责任,采取集中化解和引导帮助属地化解的方式,确保各类矛盾纠纷能够提前防范、及时化解。今年共排查发现5件水利领域矛盾纠纷,并建立了矛盾纠纷化解台账。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我局主要领导今年先后10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灾害防御、信访稳定等平安建设相关工作,共接访下访群众20次,有效推动了胡某某重复信访事项的化解。四是印发《重庆市信访法治》宣传手册、《三峡移民信访疑难个案问题解答》共计300余册,引导了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及帮助信访干部理解和把握移民信访政策,提高处理移民信访问题的能力。五是全力做好信访事项办理。全年共办理信访和“民呼我为”事项42(件次)次,其中:办理市水利局交办3件次,区信访办交办4件次,本局办4件次,“民呼我为”事项31件次,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93.3%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区水利系统的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专业执法队伍建设遭受重大打击,执法专业化水平难以有效保障。主要原因是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进程中,原区水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被归并到农业执法队伍,人员、编制均已经划转到了农业系统,但水行政执法职责职能仍然保留在水利局。因缺乏专职执法人员,区水利局虽然编印了《涪陵区水行政处罚执法手册》并加大了教育培训力度,但因为执法人员分散在各业务科站且全都是兼职人员,水行政执法的专业化建设面临严峻挑战。二是水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面、影响力仍不理想,普法力度需持续加强。主要原因是目前水法律法规和规章共计800多部,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长江保护法》等几部主要法律外,其他法律法规的宣传范围还不够广泛,宣传形式也较为单一、宣传效果彰显也不够明显。如《村镇供水条例》《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办法》等很多与我区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水法律法规规章还没有深入人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八五”普法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全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前迈进。一是开展“八五”普法攻坚行动,进一步明确普法重点,细化分解普法责任和任务,切实将水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主要内容,以各种形式开展大力宣传,使之成为宣传主流。二是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对接,在区级层面法治宣传中增加水利元素,提高水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面、影响力。三是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将执法人员建设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抓手,继续将法律知识纳入干部职工培训内容,切实做好“学习教育、考试考核”和“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两个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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