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原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联合印发的《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渝环规〔2021〕7号),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4〕54号)有关要求,现将符合参评条件的70家企业纳入2023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区(县)级参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各参评企业应认真做好相关准备,按评价指标要求逐项提供相关信息和佐证资料。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2023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区(县)级参评企业名单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涪陵区2023年度
环境信用评价区(县)级参评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