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级参评单位:
按照原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联合印发的《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渝环规〔2021〕7号)有关要求,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4〕54号)决定于2024年4月26日正式启动区级参评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请列入2023年区级参评企业范围的70家企业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安排专人在20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23日前),及时登录重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平台(https://www.qyhjxypj.com),按评价指标要求逐项提供相关信息和佐证资料,并及时向我局反馈本单位相关基础信息。纳入区级参评企业名单的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评或未按要求报送2023年度环境信用信息的,视为环境信用异常,列入区级环境信用异常企业名单管理,同时向社会公开。特此通知。
联系人:夏宁琬,联系电话:023-72899929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2023年度区级参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涪陵区2023年度区级参评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