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9147/2020-0010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2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字 号: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标准;根据职责和授权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是牵头开展环境保护政策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组织拟定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审核本区有关规划、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三是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协调解决跨流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划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有关执法职责除外)。

四是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责任;受区政府委托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和监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即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实施,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是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六是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调查,进行生态环境质量分析和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区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是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和光、恶臭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化学品环境管理;组织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办法,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排污许可、排污收费和限期治理制度;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八是负责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和预测预警;建立环境质量发布制度,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九是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资金的安排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申报国家、市环保资金项目,组织开展环境科学研究和新工艺、新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有关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是组织拟定和实施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环保系统目标考核任务;组织开展环保模范城区创建,指导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

十一是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机构内设8个科室,下属三个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非独立核算的参公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页岩气环保研发与技术服务中心(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我局属一级预算单位,编制数为56人:行政编制20人、工勤编制2人、参公事业编制34人。实际人数50人。其中行政20人、工勤2人、非独立核算环境监察支队参公事业28人。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消耗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二是机构调整情况。将区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区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区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区农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整合,组建区生态环境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实行以市生态环境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9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9年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9938.54万元,支出总计9938.5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76.27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2019年拓源与环投的污水处理运行费增加了2091.54万元,2019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经费860万元,2019年第二批以奖促治专项经费399.94万元,2019年第三批以奖促治专项经费163.14万元。

2.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842.4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545.71万元,增长56.3%,主要原因是2019年拓源与环投的污水处理运行费增加了2091.54万元,2019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经费860万元,2019年第二批以奖促治专项经费399.94万元,2019年第三批以奖促治专项经费163.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42.44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96.10万元。

3.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78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15.99万元,增长56.1%,主要原因是2019年拓源与环投的污水处理运行费增加了2091.54万元,2019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经费860万元,2019年第二批以奖促治专项经费399.94万元,2019年第三批以奖促治专项经费163.14万元。基本支出1,442.98万元,占14.8%,项目支出8,339.17万元,占85.3%。

4.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29万元,增长62.7%,主要原因是有部分专项经费年底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938.5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76.27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2019年拓源与环投的污水处理运行费增加了2091.54万元,2019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经费860万元,2019年第二批以奖促治专项经费399.94万元,2019年第三批以奖促治专项经费163.1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49.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52.71万元,增长43.7%。主要原因是2019年拓源与环投的污水处理运行费增加了2091.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40.36万元,增长429.5%。主要原因是2019年拓源与环投的污水处理运行费增加了2091.54万元,2019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经费860万元,2019年第二批以奖促治专项经费399.94万元,2019年第三批以奖促治专项经费163.14万元,其他扶贫专项经费152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6.10万元。

2. 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89.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2.99万元,增长43.5%。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2.8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423.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83.97万元,增长398.0%。主要原因是2019年拓源与环投的污水处理运行费增加了2091.54万元,2019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经费860万元,2019年第二批以奖促治专项经费399.94万元,2019年第三批以奖促治专项经费163.14万元,其他扶贫专项经费152万元。

3. 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29万元,增长62.7%,主要原因是有部分专项经费年底未支付。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5.02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17万元,增长90.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111.07万元,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1.85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57.00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9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3名职工退休,相应的就减少了这部分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8,516.02万元,占9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33.79万元,增长438.2%,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92.83万元,2、项目支出2019年拓源与环投的污水处理运行费增加了2091.54万元,2019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经费860万元,2019年第二批以奖促治专项经费399.94万元,2019年第三批以奖促治专项经费163.14万元,其他扶贫专项经费152万元等未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

   (4)农林水支出152.00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扶贫专项经费152万元未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49.11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2.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5.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新增调入职工3人,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07.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91万元,增长27.1%,主要原因是全区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委托业务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9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3.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增加793.00万元。本年支出79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3.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增加793.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01万元,下降47.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84万元,下降39.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2万元,下降100.0%。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5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环保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6万元,下降31.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65万元,下降18.7%。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职工外出办事尽量自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4.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 国内其他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环保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4万元,下降75.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96万元,下降66.8%。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45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9.9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7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91万元,增长27.09%,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增加了70万元以及委托业务费增加了47万元。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5.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万元,下降22.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培训费支出1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重庆市环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575.7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99座污水处理设施年初设定污水处理量736.31万吨.其中,江北、义和、焦石等22座设计日处理规模在500吨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量为659.2万吨,中峰、红旗等77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量为77.11万吨。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市环投乡镇污水处理运行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61万元,执行数为2575.71万元,完成预算的93.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2019年全年处理涪陵区乡镇(含部分农村)生活污水698.26万吨,设施正常运营率100.0%,达标排放率为100.0%,实际项目完成时间与计划平均比为100.3%。二是环境的改善促进当地农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服务各相关乡镇和社区居民,保障当地的用水安全,对周边流域水质污染有所改善:对改善周边的生态环境有所帮助,对降低乡镇污染有所帮助。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人:杨艳

联系电话:023-72899001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