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涪陵区区域内的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承担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他环境监测技术支持工作;开展环境监测领域科学研究,承担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方法研究;完成区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涪陵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下设办公室、监测室、应急监测室、综合业务室。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涪陵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是区生态环境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单位编制人数33人,实有在职人员2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916.92万元,支出总计916.9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减少402.90万元、 下降30.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专项用于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能力建设的项目资金。
2. 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916.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7.78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 是减少了专项用于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能力建设的项目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9.75万元,占65.4%;其他收入317.17万元,占34.6%。
3. 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915.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4.04万元,下降30.6%,主要原因是收入较上年减少了专项用于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能力建设的项目资金,相应减少了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资金这部分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858.72万元,占93.8%;项目支出57.06万元,占6.2%。此外,结余分配1.14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9.7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27.38万 元,下降41.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专项用于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能力建设的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7.38万元,下降41.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专项用于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能力建设的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88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一些职工增资等人员经费。
2. 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7.38万元,下降41.6%。主要原因是收入较上年减少了专项用于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能力建设的项目资金,相应减少了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资金这部分支出。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23.88万 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些职工增资等人员经费支出。
3.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7.45万元,占1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0万 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离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1.84万元,占5.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
(3)节能环保支出471.44万元,占7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8万 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工增资等人员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9.02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2.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1.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12万 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奖励经费和退休职工健康疗养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71.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73万元,下降42.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一些因专项监测经费开展的环境监测专项工作,相应减少了部分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合计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由于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9万 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支出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97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外出采样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7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只减不增。
公务接待费0.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监测质量督查专家组等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及其他区县环境监测站来我单位学习调研环境监测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89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9.9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7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5.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6万元,增长129.7%,主要原因是因为工作的需要,本年度的职工教育培训的数量及人数均高于上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环境监测业务工作。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4台办公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57.0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环境监测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确保了重庆市对我区环境监测工作方面的目标考核顺利完成,并取得了较好成绩,促进全区经济建设健康、快速发展。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06万元,执行数为57.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较好地为涪陵区环境管理、招商项目落户涪陵提供了技术支撑,二是服务了重庆市年度环保考核工作,确保考核顺利通过并取得了好成绩,三是服务于我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工作,确保一方平安。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本部门每年能按期完成市上及区内各项环境监测工作任务,但在完成的质量上仍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从仪器设备、实验室规范化操作等方面夯实环境监测的基础性工作,确保每一个监测数据经得起上级核查和历史检验,更要从努力提高人员素质上入手,打造一支环境监测铁军,促进我区环境监测工作迈向新台阶。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杨敏
联系电话:023-72899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