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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9147/2024-0030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3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度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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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涪陵区区域内的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承担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他环境监测技术支持工作;开展环境监测领域科学研究,承担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方法研究;完成区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涪陵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下设办公室、监测室、应急监测室、综合业务室、质控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736.05万元,支出总计1736.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77万元,下降10.9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023年“以奖促治”相关项目资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561.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40万元,下降10.0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023年“以奖促治”相关项目资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1.78万元,占50.07%;其他收入779.75万元,占49.93%。年初结转和结余174.53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413.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0.48万元,下降20.3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023年“以奖促治”相关项目资金收入,相应减少了相关费用支出。 其中:基本支出1244.81万元,占88.05%;项目支出169.00万元,占11.95%。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2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71万元,增长84.6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3年“以奖促治”相关项目的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81.7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10万元,增长5.9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人员工资及超额绩效工资的收入及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1.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10万元,增长5.9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人员工资及超额绩效工资的收入。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49万元,增长12.7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人员工资及超额绩效工资的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1.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10万元,增长5.9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人员工资及超额绩效工资的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49万元,增长12.7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人员工资及超额绩效工资的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6.83万元,占13.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58万元,增长66.27%,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费用的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35.79万元,占4.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3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的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606.17万元,占77.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32万元,增长7.89%,主要原因是相关环境监测费用的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2.98万元,占4.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5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人员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0.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9.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2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本年实际各类人员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9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94万元,增长203.47%,主要原因是本年实际各类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有较大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17.24%,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7万元,下降2.31%,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8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外出采样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万元,下降15.00%,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不超预算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0.4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领导、专家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0万元,下降42.86%,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不超预算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3.0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8.8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7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会议费用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上年未在财政拨款经费里开支培训费,而本年在财政拨款经费里开支了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快速溶剂萃取仪和氮吹仪。

五、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见附表)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或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2899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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