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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9147/2021-0020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2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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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对接国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承担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单位构成

我局属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综合督查科、组织人事科、行政审批科、水环境保护科、大气环境保护科、土壤环境和固废物管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下属三个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未独立核算的参公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涪陵页岩气环保研发与技术服务中心(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65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656.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60.0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59.22万元以及项目经费拨款增加100.8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656.07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6397.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4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60.0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9.2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0.8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56.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56.07万元,比2020年增加16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9.52万元,比2020年增加155.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及支队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支队人员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126.55万元,比2020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电脑老化严重,需要更换,主要用于机关污防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等重点工作。

我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76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58.72万元,比上年减少58.08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126.5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5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艳  联系方式:023-72899001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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