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区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区中药药渣废弃物的建议》(第3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摸清底数,明晰分布。区生态环境局建立全区中药制药企业清单,督促企业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制度,完善中药渣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台账,针对规上企业和年产生100吨以上的企业需按月在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登记,为我区中药渣监管、处置、利用提供依据。区卫健委将加强医疗机构产生的中药渣进行调查统计,进一步优化完善利用处置台账。
二、严格监管,追踪溯源。区卫健委高度关注中药质量管理,督导医疗机构制定《中药饮片管理规范》《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等文件,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中药饮片经营企业采购中药饮片。购入中药饮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医院。同时,加强中药饮片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环节管理,保障用药安全。区卫健委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指导力度,督促我区医疗机构健全药渣处置管理制度,防止提取过的中药材、中药饮片流入非法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指导各级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全过程管理,确保中药饮片使用的质量和安全。区市场监管局强化对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药品进货渠道的监管,要求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在购进中药饮片时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义务,索取供货方资质,随货同行票据,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同时督促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中药饮片说明书的要求储存中药饮片,防止霉变、生虫。
三、精准分类,及时清运。近年来,我区医疗机构深入推进院内垃圾分类处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要求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垃圾分类制度》,明确垃圾分类制度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完善垃圾分类处置的顶层设计。改善医院环境卫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规范垃圾分类处理,合理配置分类垃圾桶。将废弃物管理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0余项,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及暂存等环节,特别是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病理性”医疗废物,实行“双签双记一同意”制度,确保医疗废物安全规范管理。截至目前,我区已累计创建7家区级“无废医院”,典型示范引领全区创建“无废医院”,助力美丽涪陵建设。
四、政企联动,多方参与。我区中药渣年产约5万余吨,含水率近80%,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产自涪陵太极制药厂。经区级相关部门和太极集团共同努力推动,现通过多途径基本能够实现综合利用。一是半夏等富含淀粉、多糖的药渣作为饲料原料;二是综合性药渣部分开发成有机基质或有机土,用于绿化种植;三是大规模用于制作生物质燃料颗粒。2024年4月,涪陵太极制药厂已建成区级“无废工厂”,逐步打造绿色生产典型示范。
此答复函已经邱国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