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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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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涪陵区生态环境局按照《条例》及相关工作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经保密审查和领导签字确认后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一是按照《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设置模板》要求,及时与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沟通协调,新增或改版多个栏目并及时更新完善相关内容;二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在政府网站上公示的内容进行检查、整改;三是及时更新环保工作动态、环境保护专题专栏、部门预算决算情况、议提案办理情况及政策文件,发布政策解读文字材料2篇、图文材料1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答复类型,“予以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由局办公室将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栏目的任务分解到具体业务科室,各科室提交的内容交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再由办公室统一发布,确保每个生态环境保护栏目及时性、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涪陵区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于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积极配合区政府办公室做好政府信息网站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定期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自查,确保栏目更新及时、发布信息政府信息准确,并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2021年,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共计5人次参加了10月由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的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2021年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够完善,相关科室定时公开的内容提供不及时。

   (二)2022年改进工作措施。着力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细化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具体承办科室,加强督导,进一步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涪陵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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