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涪陵区生态环境局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局办公室牵头协调,并按栏目内容细化工作任务,督促各科室提供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公开。2023年通过涪陵区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向社会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议提案办理、环境管理工作动态等信息400余条,通过“涪陵生态环境”新浪微博发布信息400余条、“涪陵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定期开展自查清理,保证信息及时、全面、准确、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涪陵区生态环境局继续依托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涪陵生态环境”新浪微博和“涪陵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三个主要公开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组织人员按时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学习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主动接受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栏目信息公开的内容比较单一。
(二)2024年改进工作措施。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开拓思路,逐步丰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