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区生态环境局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一、受理范围
我单位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的投诉举报。
二、投诉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23-72899936。
举报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白大道3号519室。
三、举报材料要求
举报材料一般包括举报人基本情况,有关政策措施起草单位、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具体情形和理由,是否已就同一事实向其他机关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内容。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处理回应
1.汇总登记。通过上述投诉举报渠道接收的举报材料,由办公室进行汇总登记。
2.及时交办。根据“谁制定、谁受理”的原则,办公室及时将举报材料或形成的《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信息登记表》(附件)交政策措施起草科室办理。
3.处理回应。针对投诉举报内容,属于政策措施应审未审的,根据“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由政策措施起草科室及时补审;属于涉嫌违反审查标准出台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应政策措施,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中规范性文件类除涉密文件外,应依法通过区政府网站公示;其他政策措施类,可视情况通过区政府网站公示)。按照“谁制定、谁回应”的原则,政策措施起草科室需依法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同时书面反馈办公室(反馈内容包括投诉举报是否属实,属实投诉的处置整改详情以及向投诉人反馈的情况)。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信息登记表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