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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6596104B/2021-00026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1-08-1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培育发展“巴渝新消费” 加快释放消费潜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府办发〔2021〕9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培育发展“巴渝新消费” 加快释放消费潜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 号:

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涪陵区培育发展“巴渝新消费”加快释放消费潜力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31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涪陵区培育发展“巴渝新消费”

加快释放消费潜力实施方案


为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有力释放消费潜力,加快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巴渝新消费”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42号)精神和市商务委关于建设富有巴渝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积极融入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实施“巴渝新消费”八项行动,加快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和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为创造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经过3—5年努力,在商旅文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上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建成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到2025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650亿元,服务消费占总消费比重达40%左右,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45%。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品质提升行动

1. 集聚优质市场主体。积极用好涪陵区招商引资政策和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政策措施,大力引进国内外优质商业投资商、商业运营商、国际贸易品牌企业、全球供应链综合服务企业和国内外知名服务机构,支持在涪设立采购、营销、结算、物流等总部机构。支持区内商贸服务及文旅、教育、体育、健康服务企业加快创新转型,形成一批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品牌企业。出台全区服务业扩大开放实施方案,加快推动我区服务业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积极发展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饮料等消费品产业,推进发展特色消费品、时尚潮流消费品和精致高端消费品等新兴消费品产业,促进消费品工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2. 集聚优质消费品牌。大力发展“首店”经济,积极引进国内外零售企业在区内开设首店,支持区内商场、市场、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等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开设首店。鼓励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在涪设立法人机构。依托涪陵综合保税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展示交易中心,努力扩大高品质商品进口。积极支持老字号传承与发展,努力创建“中华老字号”“重庆老字号”。支持发展蕴含文化特色、展现工匠精神、承载城市记忆的小店经济,推动小店便民化、特色化、数字化、集聚化发展。

3. 做靓“涪陵美食”品牌。加快挖掘发展本地特色美食品牌,积极推广“中国榨菜宴”“中国榨菜鱼”“涪陵豆花饭”等涪陵特色美食。支持区内品牌餐饮企业加强原辅料加工基地建设,形成“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电商平台”的产销模式。大力创建绿色饭店、钻级酒家、星级农家乐、健康餐厅(饭店)。

4. 丰富文创产品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创建重庆市数字文化产业园区,并按规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推动区博物馆等发展带动文创产品销售,开发线上博物馆,结合5G、虚拟现实等技术,增加立体式展品展示。引导区博物馆、区美术馆、区图书馆、区少儿图书馆等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按照市上规定时限(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收益可按规定用于文博单位日常支出、征集藏品、提供公共服务等。支持“菜乡结绳”等打造涪陵创意产品品牌。

5. 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加快健全同国际接轨的服务标准体系。建立“涪陵区优质服务企业名录库”,定期发布优质服务企业、店铺榜单。加强服务技能人才培养,鼓励校企合作共建实训中心,鼓励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鼓励开展服务业技能竞赛。加强品牌打造工作,努力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引领和示范效应的龙头企业,带动关联产业发展。拓展精细化定制、“微生活”和“云社区”等新服务模式,创新发展“无接触”服务、线上服务等“宅经济”,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二)实施数字赋能行动

6. 大力发展新零售。积极支持引导区内商场、商业综合体、连锁经营超市、城区菜市场等实体零售商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进智慧商场、智慧超市、智慧菜市场发展,择优推荐纳入市级传统零售业创新型项目予以资金支持。

7. 培育发展新服务。加快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区建成投用5G基站4000座,扩大4K视频终端用户覆盖面。促进线上娱乐消费,加速发展网络视听,依托音频、短视频、直播和影视类载体,推进新兴技术成果服务应用于内容生产。提升旅游智慧服务水平,支持旅游景区利用信息新技术做好景区停车、客流疏导、线路规划、导游讲解等服务,提升便捷度和舒适度。鼓励建立旅游创新平台、创客空间、创新基地等新型旅游众创空间,增加优势旅游资源供给。支持体育用品和服务电商平台建设,推动线上线下共同运营。鼓励发展互联网疾病诊断服务,有序发展在线教育,鼓励消费服务领域人工智能应用。

8. 创新发展新平台。坚持用“科创+”理念,健全“互联网+服务”公共平台,增强对涪陵发展“巴渝新消费”相关产业支持力度。搭建涪陵区新型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平台,持续推广华为涪陵工业互联网平台,力争2021年平台注册企业累计达到300家,实施智慧互联网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智慧园区、BIM正向设计云平台、建筑产业化互联网供应链及电商平台、工业互联网等平台项目,加快社会服务在线对接、融合发展。鼓励跨境金融、供应链金融等金融服务类平台发展。支持商品交易市场打造流通创新融合、产销精准衔接的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建设网货生产基地和产地直播基地。

   (三)实施绿色健康行动

9. 推动绿色发展。大力倡导绿色经营理念。支持区内大型商场推广应用节能技术设备,改造升级场地环境和照明、空调、电梯、冷藏等设施设备。引导商场、市场、超市等重点商贸企业绿色低碳化经营,逐步限制和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支持区内大型商场积极创建绿色商场。

10. 促进绿色智能消费。大力贯彻“绿色+消费”理念。鼓励企业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汽车下乡,鼓励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载重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推动政府绿色采购,优先采购或使用环保产品。鼓励倡导区内大型家电连锁企业开展“大家电安全使用年限提醒”活动。大力倡导绿色旅游、绿色餐饮、绿色购物与绿色消费方式和消费文化。

   (四)实施市场细分行动

11. 创新定制消费。引导企业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解析消费群体特征,发展时尚精品定制、餐饮定制、旅游定制、医患预约、养老定制、家庭服务定制等定制服务,提升个性化、柔性化服务水平。支持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特色工艺品同国内外知名品牌合作,发展高级定制服务。

12. 提振假日消费。推出小长假、黄金周假期“涪陵+”精品旅游线路。推动国有景区落实门票减免政策。引导旅行社开发自驾游、家庭游、微团游、房车游、研学游等新型产品,推出温泉、徒步、自驾等特色化、品质化“旅游+”产品。举办“五一”“端午”“十一”等假日旅游促销活动。鼓励依托区内红色旅游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

13. 升级公共消费。优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全面推行预约挂号、在线取号、移动支付、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分时段诊疗、药品配送和远程会诊等服务。发展“互联网+体育消费”服务,促进全民健身,带动体育消费。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养老、托育、家政、康养等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覆盖面。

   (五)实施国际拓展行动

14. 培育引进展会赛事。努力提升展会规模层级,力争引进知名展会。进一步完善体育设施,积极申办高水平综合性运动会和顶级单项赛事。举办“世界榨菜产业创新发展大会暨中国重庆·涪陵榨菜产业博览会”、渝东南(涪陵)汽车文化节、重庆涪陵绣球花节、重庆涪陵白鹤梁文化节等品牌展会,提升品牌展会效应。继续培育乡村品牌节会。

15. 打造消费节庆活动。积极打造一批本地消费节庆活动。鼓励旅游节会活动与周边景区、餐饮、酒店联合开展打折、送门票等优惠活动。持续开展2021年“爱尚涪陵消费大会”惠民消费活动,积极参与不夜重庆生活节、中国(重庆)火锅美食文化节等特色消费主题活动。鼓励行业协会、市场主体开展促销活动。

16. 完善国际营销网络。加快建设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榨菜、船舶海工)、重庆市加工贸易示范区等一批出口示范基地,加快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推动外贸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建立海外仓,设立境外营销网点。引导商贸、旅游、工业、建筑等行业走出去,加快国际市场布局,扩大重庆文化和品牌在外影响力。重点推动涪陵与东盟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间的人文交流、商贸合作互动。

   (六)实施场景优化行动

17. 打造高品质商圈。加快推进江南城区核心商圈升级和新区核心商圈建设,打造区域消费中心核心区。加快推进宝龙欢乐汇、百汇广场、五桂堂历史文化商业街开街营业。推进万达广场、金科美邻广场业态、品牌优化调整。支持区内商业综合体开展智慧商业综合体建设,择优推荐纳入市级资金支持。

18. 打造主题式消费场景。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1153”夜间经济发展布局,成功创建为市级高品质夜间经济示范区,建成1个夜间经济核心区、5个夜间经济集聚区、3条夜间消费特色街,涪陵成为具有“重庆味、现代范”的“不夜城”。积极参与全市“文旅消费创新升级专场”。鼓励旅游景区等设立地方消费品展销平台和旅游休闲推介平台。对在特色剧场、文创产品、传统工艺、非遗研学、文旅融合、沉浸式娱乐、数字文旅体验等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新型文旅消费场所,择优推荐纳入市级资金支持。

19. 建设特色消费集聚区。围绕历史人文、非遗文化、民俗节庆、自然遗迹、生态资源等,积极发展人文休闲、度假康养,打造成渝“后花园”。引导武陵山旅游度假区、美心红酒小镇、北山国际文旅康养度假区、816小镇等商文旅融合项目开发和建设,升级打造一批特色康养基地和休闲度假基地。引进国内外知名美食,融合涪陵美食文化,努力打造特色美食街区。

   (七)实施流通顺畅行动

20. 积极融入重庆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建设。大力支持和融入重庆国际货运中心建设,充分利用中欧班列(渝新欧)、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对外大通道发展。加强国际物流通道和海外仓建设,引育一批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

21.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商物流节点与铁路、公路、水运网络统筹布局,完善城市物流配送设施,加快建设涪陵城乡共同配送中心,支持大型商贸企业设立仓储配送中心、前置仓。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物流体系,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广邮快合作等方式,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渠道。

   (八)实施普惠共享行动

22. 优化城乡消费服务网点布局。引导区内连锁商贸企业在乡镇(街道)布点,鼓励建设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支持区内大型家电连锁企业开展家电下乡。完成创建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示范区。新建和改造乡镇农贸市场。完善城市社区商业网点布局,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行动,打造“15分钟”社区便民生活圈。

23. 鼓励发展共建共享业态。深入开展消费帮扶,组织超市、市场开展消费帮扶对接,设立农产品消费帮扶专区。完善配套设施,把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范围。支持依托互联网的外卖配送、网约车、即时递送等新业态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牵头的联席会议机制,牵头研究统筹相关重大事项。区商务委要加强工作协调,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加强试点示范,积极推动培育发展“巴渝新消费”和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开展。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落实举措,建立工作台账,促进工作落地落实。

   (二)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新型消费业态预留容错试错空间,实施“观察期”管理和“触发式”监管,推行非现场监管,实行柔性执法,提升信用监管容忍度。加强消费领域信用建设,推动市场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优化证照办理措施。优化静态交通组织,在各大商圈周边道路合理增加分时段分区域停车区。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放宽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对新能源货车不限行或少限行。深化协同监管,促进直播电商和网络直播营销健康发展。

   (三)营造安全便利消费环境。积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打造安全消费环境助力“巴渝新消费”发展。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建设食品、药品等重点产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溯源信息稳妥有序向社会开放。健全消费领域信用监管体系,强化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和闲置楼宇,建设地下停车场和立体停车场。加大充电桩(站)建设力度,完善充电电源配置和布局。探索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

   (四)优化财税支持政策。统筹用好商务、文旅、工业和信息化等方面政策资金,加大对培育发展“巴渝新消费”和新型消费支持力度。认真落实《涪陵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涪陵府办发〔2021〕45号)。有力落实疫情防控财税支持政策。积极向国家、市上争取相关财税支持政策。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商贸、文旅行业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丰富金融产品供给,积极推动商业价值信用贷、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多渠道缓解企业融资难点。增加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投放,提高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重,优化信贷结构。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商贸、文旅行业的担保服务力度。规范创新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居民绿色智能产品和家装消费等大宗消费、新型消费的信贷支持。

   (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创业就业。鼓励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职工疗休养政策,积极完成消费帮扶任务,支持各类工会活动开展。丰富和规范居民投资理财产品。

   (七)加强宣传推广。加强新型消费统计监测,及时反映消费现状和发展趋势。定期发布品牌连锁便利店、新零售示范企业、优质服务企消费新场景、新品牌名录。发挥融媒体优势,整合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宣传推广“巴渝新消费”,有效引导社会预期,促进消费升级。


附件: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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