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商贸流通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区商务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商贸流通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大型展会统筹协调工作,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应急储备职责,承担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相关工作。
(二)部门构成。本单位下属单位有二个,分别是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区集体商业管理中心。
商务委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科、组织人事教育科、市场运行监测科、商贸流通业发展科、服务业发展科、商务经济合作科、外经外贸科、特行特商管理科、安全稳定应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等11个科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050.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0.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36.41万元,主要是2022年预算将原与商务委机关一起编制预算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出单独编制,由于人员减少形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050.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7.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7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36.4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21.0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5.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0.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0.55万元,比2021年减少23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5.02万元,比2021年减少221.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将原与商务委机关一起编制预算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出单独编制,由于人员减少形成基本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5.53万元,比2021年减少15.4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场所运行经费减少35.4万元,离退休管理工作增加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管理服务等重点工作。本单位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比2021年减少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2年本单位无出国(境)人员安排,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7万元,比2021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而主动调减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21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尽力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而调减的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2年本单位未安排公务车辆购置,与上年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8.11万元,比上年减少57.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将原与商务委机关一起编制预算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出单独编制,从而减少了运行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5.5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启伟 联系方式:023-72888034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委员会(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