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商贸流通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负责商贸流通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商贸流通业的对外经济合作,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负责大型展会统筹协调工作,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应急储备职责,承担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相关工作等。
(二)部门构成
本部门包括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委员会(本级)、重庆市涪陵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重庆市涪陵区集体商业管理中心等三个二级预算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委员会(本级)是行政单位,现有编制40人,实有38人;内设办公室、开放平台科、组织人事教育科、市场运行监测科、商贸流通业发展科、服务业发展科、商务经济合作科、外经外贸科、特行特商管理科、安全稳定应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等11个科室。重庆市涪陵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现有编制12人,实有10人;内设综合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重庆市涪陵区集体商业管理中心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2人,实有2人,内设办公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469.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9.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34.7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65.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56.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增加0.9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经费拨款减少2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5.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469.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1.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2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8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34.79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41.7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9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9.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9.22万元,比2022年增加23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8.28万元,比2022年增加241.7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正常增资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正常薪酬和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0.94万元,比2022年减少6.93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的方针,对项目统一进行了压减形成减少,主要用于商务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商务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2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6万元,比2022年增加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22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务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需要形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23.05万元,比上年减少24.46万元,主要原因为贯彻厉行节约的方针,对运行经费统一进行了压减形成;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重庆市涪陵区集体商业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0.94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三)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启伟
联系方式:023-72888034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