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城镇集体企业提供服务。按规定承担有关集体企业的政策指导工作。协助协调城镇集体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参与有关集体商业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参与监督检查集体企业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完成区商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涪陵区集体商业管理中心是区商务委所属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编制2人,实有2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3.2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2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7.61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增加7.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0.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增加0.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0.0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经费拨款减少0.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 4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30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6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8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23 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3.24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3.24 万元,比2022年增加7.6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1.14 万元,比2022年增加7.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事业单位超额绩效(年度考核部分)”8.75万元,减少“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1.98万元,增加基本工资(事业统发)0.97万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工资福利支出、社保、公积金缴纳、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11 万元,比2022年减少0.23 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的方针,进一步压缩开支,主要用于保障集体企业的安全稳定等重点工作。重庆市涪陵区集体商业管理中心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2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0 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11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三)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东慧
联系方式:023-72888225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集体商业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