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商贸流通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负责商贸流通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商贸流通业的对外经济合作,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负责大型展会统筹协调工作,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应急储备职责,承担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相关工作等。
(二)部门构成。
本部门包括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委员会(本级)和重庆市涪陵区集体商业管理中心二个二级预算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委员会(本级)是行政单位,现有编制37人,实有35人;内设办公室、开放平台科、组织人事教育科、市场运行监测科、商贸流通业发展科、服务业发展科、商务经济合作科、外经外贸科、特行特商管理科、安全稳定应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等11个科室。重庆市涪陵区集体商业管理中心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4人,实有1人,内设办公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11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1.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52.23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一个预算单位,形成收入大幅减少,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95.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5.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3.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7.9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11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3.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2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52.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52.20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0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1.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1.99万元,比2024年减少25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3.19万元,比2024年减少252.2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一户预算单位减少人员9人,加之人员的正常变动减少,相应基本支出出现大幅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正常薪酬和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8.80万元,比2024年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编制时的余额调整,主要用于商务服务业招商引资、商务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4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6万元,与2024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接待费7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1.63万元,比上年减少43.9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一户参公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相应的运行经费出现大幅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重庆市涪陵区集体商业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8.8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启伟 联系方式:023-72888034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