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包括组织领导、管理协调和监督核算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地方性统计工作规则并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普查;组织实施有关专项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地区生产总值。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专业统计;开展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监测;建立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开展统计分析、预警预测和统计监督;加强统计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全区统计信息工程自动化建设;加强和管理全区统计网络平台建设。加强全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工作合作交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统计局(本级)属于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设立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核算科、工业能源科、固定资产投资科、贸易服务业科、法制科。行政编制数18人,实有在职人数18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943.84万元,支出总计943.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93万元,增长36.41%,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94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93万元,增长36.41%,主要原因2023年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3.8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94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93万元,增长36.41%,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其中:基本支出548.18万元,占58.08%;项目支出395.66万元,占41.9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43.8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1.93万元,增长36.41%,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93万元,增长36.41%。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4.00万元,增长65.6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93万元,增长36.41%。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4.00万元,增长65.6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7.98万元,占81.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6.93万元,增长70.26%,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6.56万元,占14.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94万元,增长121.62%,主要原因是补缴了社保费。
(3)卫生健康支出20.87万元,占2.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万元,下降6.83%,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8.44万元,占1.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33万元,下降46.97%,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减少,并进行了住房公积金清算,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8.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9.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8万元,增长7.16%,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致使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58.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8万元,下降26.5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以及按规定对公用经费进行了压缩。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办公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5万元,下降30.8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41万元,下降45.1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购进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6万元,下降41.6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坚持轻车简从,公务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重庆市统计局和重庆市其他区县统计局到我单位调研考察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5万元,下降92.5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4万元,下降78.2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6.3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7.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4万元,增长13.48%,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致使相关会议增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35.00%,主要原因是相关培训会议归并到一起进行。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9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其他交通费用17.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5万元、维修(护)费6.47万元、邮电费6.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28万元,下降26.51%,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和办公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赵孝欢 023-72288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