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包括组织领导、管理协调和监督核算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地方性统计工作规则并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普查;组织实施有关专项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地区生产总值。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专业统计;开展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监测;建立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开展统计分析、预警预测和统计监督;加强统计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全区统计信息工程自动化建设;加强和管理全区统计网络平台建设。加强全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工作合作交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构成。
重庆市涪陵区统计局属于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设立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核算科、工业能源科、固定资产投资科、贸易服务业科、法制科。下属2个参公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和重庆市涪陵区统计普查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72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2.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22.37万元,主要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72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4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9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22.3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348.5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2.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63万元,比2024年减少32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36万元,比2024年增加26.1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险、医疗、公积金和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0.27万元,比2024年减少348.56万元,主要原因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本部门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6.00万元,比2024年增加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比2024年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涪陵财政发〔2024〕260号文件,对于公车运行维护费按照原保障范围,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1万元/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0.65万元,比上年增加6.90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0.2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赵孝欢 联系方式:023-72288709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