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区“三调"全面采用优于0.2米分辨率的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20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51 .84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一)耕地80366 .48公顷(1205497.2亩)。其中,水田3732.87 公顷(559828.05亩),占46.44%;旱地43044.61公顷(645669.15 亩),占53.56%。从区域分布统计,主要分布在珍溪镇、蔺市镇、马武镇,分别占全区耕地的9.2%、7.03%、6.42%。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281.71公顷(34225.65 亩),占全市耕地的2.84%;位于2一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 5491.7公顷(82370 .55亩),占6.83%;位于6一1 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4645。23公顷(669678.45亩),占55.55%;位于1 5一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8997 . 92公顷(284968 .8 亩),占23.64 %;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8950.25公顷(134253 .75亩),占11.14 %。
(二) 园地971生35公顷(145715 .25亩)。其中,果园6410.85 公顷(96162 .75亩),占65.99%;茶园264 .05公顷(3960.75亩),占2 .72%;其他园地3039.45公顷(45591 .75亩),占31.29%。园地主要分布在南沱镇,占全区园地的1 4.77 %。
(三) 林地144433 .77公顷(2166506 . 55亩)。其中,乔木林地98760.67公顷(1481410.05亩),占68.38%;竹林地10640.54 公顷(159608.1亩),占7.37 %;灌木林地34122.69公顷(511 840.35亩),占23.62 %;其他林地909.87公顷(13648. 05 亩),占0.63 %。林地主要分布在白涛街道,占全区林地的 1 0.07 %。
(四) 草地250仍公顷(3763 . 95亩)。其中,天然牧草地0.06 公顷(0.9亩),占0.02%;其他草地250.87公顷(3763.05亩),占99.98 %。草地主要分布在马鞍街道,占全区草地的46 .4%。
(五) 湿地11533.3公顷(17299.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区涉及1个湿地二级地类。即内陆滩涂1153.3 公顷(17299.5亩),主要分布在珍溪镇,面积为184.34公顷,占全区湿地的5.98%。
(六)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270 .41公顷(340581.15亩)。其中,城市用地4718.96公顷(70784 .4亩),占20.78%;建制镇用地835.32公顷(12529.8亩),占3 .68%;村庄用地16204.76 公顷(243071.4亩),占71.37%;采矿用地830.82公顷(12462.3 亩),占3 . 6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15.55公顷1733 .25亩),占0.51%。
(七) 交通运输用地6216.43公顷(93246 .45亩)。其中,铁路用地236 . 82公顷(3552.3亩),占3.81%;公路用地2369.66 公顷(35544.9亩),占38.12%;农村道路3427.54公顷(51413.1亩),占55.14%;机场用地0.19公顷(2.85亩);港口码头用地173 . 25公顷(2598 .75亩),占2.79%;管道运输用地8.97公顷(134.55亩),占0.144%。
(八)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84938公顷(222740 .7亩)。其中,河流水面2823.63公顷(42354.45亩),占1 9 .02%;水库水面8627.74公顷(129416.1亩),占58.1%;坑塘水面3112.38 公顷(46685.7亩),占20.96%;沟渠104.53公顷(1567.95亩),占0.7%;水工建筑用地181.1公顷(2716.5亩),占1.22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珍溪镇,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2.93%。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 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