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673个,比2013年末增长48.4%;从业人员8.18万人,比2013年末下降14.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656个,占98.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6个,占0.4%;外商投资企业11个,占0.7%。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14个,占全部企业的0.8%;集体企业12个,占0.7%;私营企业1456个,占87.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2.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5.3%,外商投资企业占2.7%。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6.1%,集体企业占0.3%,私营企业占38.7%(详见表3-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33个,制造业1515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5个,分别占2.0%、90.6%和7.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农副食品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5.7%、10.6%和8.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9%,制造业占91.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8.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汽车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7.3、11.9%和10.9%(详见表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52.5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1.9%。负债合计842.5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09.90亿元(详见表3-3)。
(三)主要产品产量
2018年规上工业企业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526个,从业人员16.96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6.5%和25.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526个,占100%。其中,国有企业1个,占内资企业的0.2%;集体企业3个,占0.6%;有限责任公司44个,占8.4%;私营企业472个,占89.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01%,集体企业占2.5%,有限责任公司占34.0%,私营企业占63.0%(详见表3-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170个,占32.3%;土木工程建筑业33个,占6.3%;建筑安装业79个,占15.0%;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244个,占46.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84.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1%,建筑安装业占0.7%,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3.0%(详见表3-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8.6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6.6%。负债合计193.0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1.46亿元(详见表3-7)。
注释:
[1] 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 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