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6213个,从业人员5536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0.4%和16.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2766个,占44.5%,零售业3447个,占55.5%。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0%,零售业占50%(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6%,外商投资企业占0.0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3.4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6.50%,外商投资企业占0.01%(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4.5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33.2%。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0.43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4.08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4.0%和108.1%。负债合计273.1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64.05亿元(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655个,从业人员1683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5.9%和下降20.2%(详见表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0.9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91.9%。负债合计84.3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4.41亿元(详见表4-5)。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080个,从业人员911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1.4%和0.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175个,占16.2%,餐饮业905个,占83.8%。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4.8%,餐饮业占75.2%(详见表4-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2%,外商投资企业占1.8%(详见表4-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7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81.4%。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45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27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9.3%和156.2%。负债合计6.32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21.51亿元(详见表4-8)。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27个,从业人员261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02.8%和141.3%(详见表4-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5%(详见表4-1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0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8.0%。负债合计11.7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68亿元(详见表4-11)。
注:本表含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数据。
五、金融业
2018年末,全区共有金融业法人单位65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64个。分行业大类看,货币金融服务单位29个,资本市场服务单位5个,保险业26个,其他金融业5个(详见表4-12)。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422个,比2013年末增长27.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98个,物业管理企业161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42个,其他房地产业1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1.5%、64.3%和59.6%、0%;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20个,2013年无该类型单位。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8848人,比2013年末增长5.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205人,物业管理企业5355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151人,其他房地产业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8.2%、43.4%和8.1%、-82.9%(详见表4-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855.1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0.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827.97亿元,物业管理企业21.73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12亿元,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4.17亿元,其他房地产业0.19亿元。负债合计618.1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3.99亿元(详见表4-14)。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777个,从业人员2291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0.8%和131.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323个,占18.2%,商务服务业1454个,占81.8%。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0.8%,商务服务业占89.2%(详见表4-1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2%(详见表4-1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51.19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0.7%。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18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43.01亿元。负债合计405.8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8.49亿元(详见表4-17)。
注释:
[1] 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 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