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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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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认真编制公共服务项目清单以及服务指南,对事项名称、行使内容、设定依据、办理形式等事项予以明确,并在电子政务外网予以公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计局、重庆市统计局及市政府的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统计局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取消了全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快建设政务网+和网上办事流程清单编制,并对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管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台账,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加强服务意识,创新社会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统计“双随机、一公开”,并将有关开展情况按照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上报华龙“信用涪陵”平台,加强信用监管,严格程序,稳步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双公示信息共享。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对政府要求统计部门参与撰写或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统计局及时按照要求报送审稿,协调部门重大争议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申请审查制度。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依法举行听证,并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反馈听证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等听证会规则。统计局2020年度无立法听证事项。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统计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020年统计局未出现被市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法院依法纠错情形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行政统计执法数据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报送完毕。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按照规定做好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统计局执法资格考试根据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派执法人员到国家统计局、市统计局进行了执法资格、业务技能培训及考试,目前考取统计执法资格证的有5人,均按照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局党组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2020年度,党组成员及领导班子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情况,没有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加强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统计局高度重视各级各类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认真梳理、积极整改,进一步完善局机关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尤其是“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并切实加强内控制度的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实现了全面覆盖。严格依法执行预算,部门的预算执行符合《预算法》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反映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事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发放执法检查通知书,明确检查事项、参与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亮证执法并确保至少有2人以上执法人员参与,并配备有执法记录仪,要求被讯问人员对笔录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并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在事实确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裁量的情节,适用合适的法律条款进行处罚,并告知相应的权利,2020年度未出现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加强对统计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全年举办了6期教育培训,其中针对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2期,针对房地产、建筑业、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等4期培训,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使得全区依法统计氛围得到提升。

   (八)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和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一把手在局党组会和中心组学习会议中重点布置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下发统计普法实施方案。

   (九)其他情况

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年初向区政府和区人大汇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下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与人民的期望还有差距。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高,对社会环境的秩序感和公正性有更多的期待,需要政府在更高起点和水准上,营造一个有利于公民权益保护和企业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二是统计干部的法治意识还有待加强个别干部专业不对口,影响了部分工作推进。个别领导干部还没有及时转变观念,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工作,来破解各种社会管理难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

坚决按照中央先的《意见》《办法》《规定》等7个事关统计长远发展的重要文件,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统管理体制计改革,理顺执法体制,全力营造更好的统计环境,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扎实推进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整合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抓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落实。

   (三)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多渠道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创造性的开展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让统计法深入人心,为加快统计现代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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