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做好抚恤优待对象集中供养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承担集中供养对象生活服务条件,为集中供养对象提供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服务,为集中供养优抚对象提供学习娱乐、精神关怀服务,建立优抚对象荣誉室、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全区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完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区光荣院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于重庆市涪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单位,具有独立法人机构,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后勤部和护理部等4个部门,事业编制7人,现有在职职工人员6人,退休人员2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6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3.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2.53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超额绩效(年终部分)预算支出及人员工资调整经费拨款增加22.5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6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7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2.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2.52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75万元,比2022年增加2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75万元,比2022年增加22.5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超额绩效(年终部分)预算支出及人员工资调整支出经费拨款等,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公用支出、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5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项目预算增加(或减少)支出等,与往年持平,主要用于生活、护理服务及医疗保障等重点工作。重庆市涪陵区光荣院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公务接待无业务上的往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无公务用车编制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3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肖中胜
联系方式:023-72258031
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