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国家战略,加快建设体育强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12月28日在涪陵区江北街道二渡村举办涪陵区第47届迎新长跑活动。现将《涪陵区第47届迎新长跑活动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赛。鼓励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参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总工会
重庆市涪陵区江北旅游区管委会
2023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涪陵区第47届迎新长跑活动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涪陵区体育局)
涪陵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涪陵区总工会
涪陵区江北旅游区管委会
(二)承办单位
涪陵区体育总会
涪陵体育产业公司
(三)协办单位
涪陵区公安局
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在涪陵区江北街道二渡村举行。
三、项目设置
团体五公里长跑比赛
四、活动线路
五、参加办法
(一)各代表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5人(3男2女)。
(二)运动员资格。参赛队员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含长期聘用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参赛队员应日常保持良好体育锻炼习惯,适合参加该项目比赛,并了解户外跑步比赛有关注意事项。
(三)参赛队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并购买个人参赛保险。参赛队员体检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参赛单位负责实施,赛会组织者不承担因运动员自身身体原因造成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
六、竞赛办法
本次比赛采用组委会制定的专项竞赛规则。比赛开始前45分钟运动员到达指定区域进行赛前热身和比赛检录,全体运动员在起跑仪式结束后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调度至出发点(出发站位要求:同一单位5名运动员按赛会指定位置集合),发令同时起跑,沿赛道导视牌在关门时间(1小时)内完成沿比赛线路(环二渡村指定线路2圈),全程5公里,以同一单位5名运动员同时通过终点的先后顺序录取团体名次。
七、日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18:00前,各参赛队伍按要求填写附件1《参赛报名表》和附件2《免责声明书》,纸质件加盖公章送至区文化旅游委群众体育科(316办公室),电子件传至邮箱:2334470980@qq.com,联系人:王清清,电话:72281600,18680733447。逾期不再受理。
(二)联席会。2023年12月26日下午14:30在区文化旅游委4楼大会议室召开赛前联席会,领取号码簿、秩序册、证件等。各参赛单位现场交验参赛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和县级以上医院身体检查合格证明。各参赛队务必参加。
(三)比赛集结时间。各参赛队应于2023年12月28日9:00-9:30在江北街道二渡村报到,9:30-9:50运动员集结,9:50举行起跑仪式,10:00正式比赛,11:00在终点举行颁奖仪式。
(四)比赛关门时间为1小时。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录取名次。团体前20名。若实际参赛队伍不足60支,根据实际参赛队伍数的三分之一确定录取名次。
(二)奖励办法。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至十名800元,第十一至二十名600元。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定。按实际参赛队伍数三分之一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
九、经费
大会负责竞赛经费,参赛队伍费用自理。
十、裁判工作人员由大会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一、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