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厅字〔2021〕3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定,我区开展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经乡镇街道推荐、专家评审、公示、委党委会审议等环节,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进一步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活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更紧密地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促进文化消费、扩大就业,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荐名单
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