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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412L/2024-0002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4-03-0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乌江画院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乌江画院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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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重庆市涪陵区乌江画院于1982年10月成立,重庆市涪陵区美术馆于2013年经涪陵区编制委员会批准,同意设置涪陵区美术馆在涪陵区乌江画院挂牌,主要职责为开展艺术创作,促进艺术繁荣。美术创作、美术人才培养、艺术作品展览。开展各类美术品收藏、展览陈列,公众教育及相关社会公益服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于全额拨款的一类公益事业单位,由办公室、业务部、典藏部、公共教育推广部、安保部构成。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8.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8.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9.82万元,主要是2023年免开经费专项未计入本次预算,2023年有上年结转12万元,本年没有上年结转造成。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8.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4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0.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9.8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3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7.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48万元,比2023年减少5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09万元,比2023年减少2.3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减少和住房保障支出的减少,主要用于保障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0.39万元,比2023年减少59.82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2023年免开经费专项未计入本次预算,2023年有上年结转12万元,本年没有上年结转造成,主要用于涪陵区美术馆免费开放场馆运行,送文化下乡活动等工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涪陵区乌江画院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比2023年增加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3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业务活动增加,可能会造成接待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新购公务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3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窦建强    

联系方式:13012304666


附件:2024年重庆市涪陵区乌江画院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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