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439C/2020-00032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0-10-1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涪陵区2020年宾馆、旅店“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涪陵区2020年宾馆、旅店“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字 号:

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涪陵府办〔2020〕2号)要求,以及《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国市监信〔2020〕111号)内容,区卫生健康委制定了2020年宾馆、旅店“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强化市场主体的自觉、自律和社会监督,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理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保障监管主体的合法权利,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社会治理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随机抽查制度公开、随机抽查过程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工作任务

   (一)抽查对象。在全区338家各类宾馆、旅店等住宿场所中,按照3%的比例进行抽取(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1月6日。

   (三)检查方式。由区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联合对抽取的宾馆、旅店等住宿场所的许可,卫生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四)检查内容

1. 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 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 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 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 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 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 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9. 住宿场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情况。

   (五)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的抽取。按照公开、公正抽查的原则,采取摇号方式,在区卫生健康委和区市场监管局纪委监督下,由工作人员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一次性随机抽取产生;书面记录抽查过程,并经现场参加人员签字后存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确定后,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要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强化宣传培训。要加强宣传力度,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转变执法理念,并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将抽查结果及是向社会公布;并对随机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或消极不作为的单位和人员,予以效能问责和责任追究。

   (三)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处置;对不属于本单位监管职责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送相关监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上报及公示

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在抽查计划完成后10日内,将抽查的实施方案、抽查结果报送区卫生健康委,于12月15日前报送抽查总结。

抽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要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的除外),将抽查检查结果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重庆)平台、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等进行公示,其中,涉企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至企业名下,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监督执法科谭益

联系电话:72370350

邮箱:2544235919@qq.com


附件:涪陵区2020年宾馆、旅店“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名单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