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委机关有关科室:
为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市疾控局综合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卫生监督蓝盾”专项行动的通知》(委办2024—25)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卫生监督蓝盾”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卫生监督蓝盾”专项行动,进一步督促医疗机构、学校及幼儿园、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管理职能的单位、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依法执业能力;紧盯卫生健康领域薄弱环节及风险隐患,保持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
2024年“卫生监督蓝盾”专项行动包括2个方面:一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统一安排部署的专项监督检查;二是重庆市组织开展的专项监督检查。
(一)国家安排部署的专项监督检查。
待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印发文件后,另行发文。
(二)重庆市组织开展的专项监督检查。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的专项监督检查包括口腔诊疗机构依法执业、助产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口腔诊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学校及幼儿园卫生、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8个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8。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卫生健康委相关科室切实加强统筹部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要结合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和随机抽查工作,切实抓好“卫生监督蓝盾”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并通过“重庆市卫生健康执法监管服务平台”填写监督检查汇总表。区疾控中心严格按照下达的各项任务,扎实开展检测工作,与执法支队共享检查结果信息,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同。
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要加强信息上报,以便区卫生健康委及时与公安、市场监管、水利、教育等部门和乡镇政府沟通协作,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及时移交违法线索,通报监督检查情况。涉及多部门职责的,要加强部门联合办案,提高执法效果。同时,及时召开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共同解决监管中的难点问题。
(三)加强社会监督。
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主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线索。要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提升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
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分析深层次原因,提出工作建议,按照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填报统计汇总表并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1.2024年重庆市口腔诊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2024年重庆市助产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3.2024年重庆市口腔诊疗机构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4.2024年重庆市学校及幼儿园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5.2024年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6.2024年重庆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7.2024年重庆市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8.2024年重庆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注:附件内容详见“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