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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439C/2024-00224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4-11-1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区2024年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结果的通报
  • 发文字号
  • 涪陵卫〔2024〕12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区2024年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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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托育机构(含托幼一体化幼儿园):

根据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涪陵卫〔2024〕7号)要求,区卫生健康委联合区发展改革委对申请的78家托育机构(含托幼一体化幼儿园)的办托条件、收费标准、规范照护、人员资质、安全责任等进行了审核和评估,经评审,认定重庆市涪陵区百荷托育中心等78家托育机构为普惠性托育机构(见附件)。

希望各普惠性托育机构必须坚持公益普惠和科学的办托方向,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改善办托条件,强化内部管理,逐步提高办托水平。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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