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精神门诊诊疗、患者应急处置和患者慢性住院治疗服务;
2.参加社区(乡镇)管理治疗组,定期派员检查社区(乡镇)管理的疑难患者;
3.组建应急医疗处置组,承担本辖区应急医疗处置任务;
4.协助区卫生健康委起草有关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区域内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网络,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
5.承担本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相关专业和管理培训,开展培训效果评估;
6.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制定相关管理工作方案,完成年度工作报告;
7.建立精神卫生检测网络,加强重性精神病人的网络管理。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有精神科、综合科、放射科、超声科、特诊科、检验科、心理咨询科、医务科、院感科、护理部、党总支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科、保卫科等科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697.84万元,支出总计4697.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2.30万元,增长15.5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35万元,事业收入增加559.67万元,其他收入增加38.2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7.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47.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08.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58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697.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2.30万元,增长15.5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35万元,事业收入增加559.67万元,其他收入增加38.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1.33万元,占40.05%;事业收入2778.24万元,占59.14%;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38.28万元,占0.81%。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657.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6.96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08.6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7.84万。,其中:基本支出2460.21万元,占67.26%;项目支出1197.56万元,占32.74%;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1040.07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81.3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35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47.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08.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5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1.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5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47.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08.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2.05万元,增长113.96%。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政策调整所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1.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5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47.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08.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2.05万元,增长113.96%。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政策调整所致。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年末结转结余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6万元,占1.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3.34万元,下降84.55%,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政策调整所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8.87万元,占2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6.81万元,增长723.8%,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政策调整所致。
(3)卫生健康支出1378.53万元,占73.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7.97万元,增长220.17%,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政策调整所致。
(4)住房保障支出36.77万元,占1.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4万元,下降76.46%,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政策调整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3.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3.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4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2.5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劳务费支出减少6.98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购买卫生材料及药品费、办公用品费及水日常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和本年支出均为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本年支出和上年支出均为0。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和本年支出均为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支出和上年支出均为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公务车购置费年初预算和本年支出均为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公务车购置费本年支出和上年支出均为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和本年支出均为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本年支出和上年支出均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和本年支出均为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和本年支出均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单位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单位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715925
附件:重庆市涪陵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