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协管、健康教育、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妇女两癌筛查服务、心血管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等公共卫生相关服务,独立或协助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中医的基本医疗服务;现场救护和转诊服务;慢性病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提供综合管理服务:协助街道办事处制订和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辖区内诊所、村卫生室业务工作,对村医和村妇幼健康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协助做好相应的医疗服务和补偿结算等工作。
4.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等。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7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1.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747.2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6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21.26万元,事业收入减少14.6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7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0.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7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65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1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25万元,比2023年增加2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25万元,比2023年增加21.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5.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17万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为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文峰 联系方式:023-72170369
附件:2024年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