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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439C/2025-0005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中心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中心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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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医疗服务主要包括医院集医疗、急救、预防、康复于一体,为涪陵区及周边各县提供防病治病及全天候综合医疗服务。公共卫生主要包括传染病及其他有关疾病的监测、发现、登记、救治、报告、预防等,重点人群保健管理,死因监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相关服务。老龄工作主要承担老龄管理相关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主要承担卫生健康相关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门诊部、理疗科、超声科、检验室、放射科、公共卫生部、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医保物价科、后勤科、药械科、财务科、人事科等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27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4.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657.8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81.6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9.17万元,事业收入减少72.4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27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77.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0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81.6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79.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7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4.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4.01万元,比2024年减少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22万元,比2024年减少15.44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增加0.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5.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84万元;项目支出8.8万元,2024年增加6.28万元,主要原因是遗属人员补助项目增加0.2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卫生事业发展项目增加6万元,主要用于持续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体系能力。本单位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5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徐燕    联系方式:023-72702620


附件:2024年重庆市涪陵区新妙中心卫生院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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