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全面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一是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市委、区委有关会议精神,纳入委党委中心组学习5次,专题传达会议精神2次,专题组织集中学法3次。二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法制建设,其他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履行法治职责,将委属医疗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述法和绩效考核内容,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三是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卫生健康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不断提升综合监管能力。一是健全监管体系,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同监管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建成“区乡村”三级监督执法网络,与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4家医疗美容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立案查处1件,罚款0.11万元;与区体育局开展“你点名我监督”游泳场所监督检查工作,对3家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与区民政局对8家医养结合的医疗机构开展了联合检查;与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旅委对11家住宿场所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行动;联合区检察院、市场监管局、住建委等部门对16个住宅小区的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情况开展了联合检查。均按规定进行整改复查,检查发现问题处置率100%,监督检查结果全部在政府指定网站公示。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推进监督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廉洁、高效开展,及时受理、处置群众投诉举报卫生违法事件33件,调查处置率100%,接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人员报告卫生违法违规问题256件,调查处置率100%,群众满意率达10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案件348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48条,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配置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等设备,实现执法环节全程留痕和可追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开展说理式执法,使用说理式文书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1件。三是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依托区政府网站、电子显示屏、展板、专栏等形式公开医疗服务等信息。2021年,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公示“双随机抽检”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共计532条。四是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议事,并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应示尽示,共产生重大行政决策1项,集体合议重大案件28件。五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聚焦群众关注的医疗、公共卫生等领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公共场所等专项监督执法,共立案查处非法行医案件21件,公共卫生违法案件60件。六是强化法治宣传,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传3次,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质量月”等法治宣传活动,共设宣传咨询站100余个,出动宣传人员1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在《巴渝都市报》、涪陵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专题栏目宣传95次,“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宣传2件。
(三)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继续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体系,将审批事项精简为13大项(67小项),全面实现网上全程办理。马上办3871件,一次办4794件,就近办195件。推行“一审一核”,对一般性卫生健康审批项目从受理到决定前,实行“受理兼初审,复核兼决定”的两步流程,“一审一核”率达90%。压缩办结时限,将卫生健康审批项目平均时限压缩至2.21个工作日内。减少审查环节,对部分审批项目,通过其他渠道和平时工作了解掌握情况认为符合批准条件的,实行当场审批,当场办结率达到74.62%。推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照分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多证合一”改革,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推行首席全权审批,对不需要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一般性卫生健康审批事项,由首席代表在窗口全权审批,占卫生健康审批项目的96%。推行信用承诺审批,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群众只要提交材料齐全并作出承诺,当场发放卫生许可证,共办理信用承诺审批574件。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无法定依据收费项目。
(四)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印发《涪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涪肺炎指办发〔2021〕164号),明确各部门等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准备,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科学、有序规范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及社会经济的危害。编印《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针对复工复产的企业及商场、超市、餐饮等公共场所,以高效、方便、易懂的消毒措施,满足各类企业、公共场所需要。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同时通过组织消毒专家到企业、公共场所等实地开展消毒指导,真人示范视频,下发企业作为技术参考,引导企业复工复产。二是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双指挥长负责制和委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定期向区政府做专题汇报,委领导带队,深入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督导检查,准确查找问题、督促整改问题。区卫生健康委疫情防控督查组不定期组织开展新冠疫情防控专项督查。
(五)有效推进行业综合治理。一是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多形式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活动,普及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知识。为区精神病医院配备心理治疗专业人员3名,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的心理卫生服务。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均开通了心理热线(5条),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二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医患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监督指导,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医患纠纷通过调解结案率达90%以上。三是推进市域社会现代化试点工作,切实提高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把重大风险化解在系统内,为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涪陵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程序,凡出台规范性文件须经委政策法规与职业健康科初审,委班子会研究通过,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报区司法局审查后,报区政府审查、审批或审议、发布。五是完善区卫生健康委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积极引导当事人寻求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争议,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复议中反映出来的行政执法问题,推进行政调解有序开展,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行政复议1件,无行政诉讼案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监督执法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开展领域和开展次数较少;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区疫情总体平稳,但是境外疫情持续蔓延,外防输入压力大。三是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实际工作中侧重于日常工作推进而忽视制度体系建设,干部职工学习法治理论知识自觉性不高,重业务轻法治现象仍然存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市卫生健康规范化监督执法机构创建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体系和工作制度,不断推进系统法治建设。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卫生行政审批改革,简化办理流程,提升办理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区乡两级监督执法体系,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在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执法;积极探索“智慧卫监”建设,提升监管水平。二是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和行政决策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机关应诉意识能力,严格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健全医疗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妥善调解医患矛盾。三是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挥体系不变,班子队伍不散、防控措施不减,对重点人员、重点环境、重点公共场所、重点物品进行日常监测,坚决守住“院内零感染、院感零容忍”的底线。四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扎实开展各项卫生健康法治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应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