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为群众健康提供疾病预防与控制服务。
二、具体职务任务
(一)承担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等相关工作。
(二)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信息收集、报告、预警及应急处置与评估。
(三)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网络和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微生物和寄生虫病学检测、理化检测和毒理检测与评估。
(四)承担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评估等相关工作。
(五)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的指导、相关研究、适宜技术推广等相关工作。
(六)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平台建设、信息系统管理、信息利用和服务等相关工作。
(七)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方案的制定、实施、效果检查和评估。
(八)依法承担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与管理、预防性健康检查相关工作;依法承担卫生学评价相关工作。
(九)承担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联系电话
023-7222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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