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寄生虫病、
地方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等相关工作。
(二)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信息收集、报告、 预警及应急处置与评估。
(三)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网络和质量控制体系建设、 微生物和寄生虫病学检测、理化检测和毒理检测与评估。
(四)承担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评估等相关工作。
(五)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的指导、相关研究、适宜技术推广等相关工作。
(六)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平台建设、信息系统管理、信息利用和服务等相关工作。
(七)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方案的制定、实施、效果检查和评估。
(八)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指导开展预防接种,依法承担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和卫生学评价相关工作。
(九)统一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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