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上投诉、意见建议;承办国家信访局、国家部委和市信访办、市级部门转送、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反映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意见建议;推动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协调处理区内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和重要信访事项的落实情况;承担涪陵区信访(群众)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牵头协调全区信访稳定工作,调度上访群众的劝返处置工作,协调处置重大集体上访;负责全区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总结推广全区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依法办理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负责区政府信访事项的诉讼代理,承办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全区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大活动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工作;负责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涪陵区信访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机关内设7个科室(办信科、接访一科、接访二科、综合科、群众工作指导科、信访稳定协调科、复查复核科)。
(三)单位构成。下设全额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涪陵区信访信息中心),本单位的决算信息含重庆市涪陵区信访信息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单位没有涉及机构改革中与其他单位的合并、分立,单位涉及部分职能职责以及单位的名称发生了变化。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调整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016.66万元,支出总计1,016.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11万元、增长8.21%。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有所增加,如正常晋升增资,在职人员政策性调资;二是本办调入4名工作人员,相关经费有所增加;三是特殊敏感时期维稳工作任务增加;四是2019年追加区政府避险信访接待场所设备经费10万元和区信访接待分流中心工作经费14.52万元。 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016.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13万元,增长8.21%。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有所增加,如正常晋升增资,在职人员政策性调资;二是本办调入4名工作人员,相关经费有所增加;三是特殊敏感时期维稳工作任务增加;四是2019年追加有区政府避险信访接待场所设备经费10万元和区信访接待分流中心工作经费14.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6.66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014.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73万元,增长7.95%。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有所增加,如正常晋升增资,在职人员政策性调资;二是本办调入4名工作人员,相关经费支出有所增加;三是特殊敏感时期维稳工作任务增加;四是2019年新增区政府避险信访接待场所设备经费10万元和区信访接待分流中心工作经费14.52万元开支。其中:基本支出777.14万元,占76.62%;项目支出237.14万元,占23.3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涉及少量信访工作任务未能在年底全部完成,需在下年继续开展。信访工作经费结转到下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16.6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7.11万元,增长8.21%。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福利有所增加,如正常晋升增资,在职人员政策性调资;二是本办调入4名工作人员,相关经费有所增加;三是特殊敏感时期维稳工作任务增加;四是2019年追加区政府避险信访接待场所设备经费10万元和区信访接待分流中心工作经费14.5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6.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13万元,增长8.21%。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有所增加,如正常晋升增资,在职人员政策性调资;二是本办调入4名工作人员,相关经费有所增加;三是特殊敏感时期维稳工作任务增加;四是2019年追加区政府避险信访接待场所设备经费10万元和区信访接待分流中心工作经费14.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79万元,增长26.79%。主要原因:一是本办涉及调入4名工作人员,调入人员是在年初预算批复后调入本办,故相关经费没能打入年初预算,因此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二是特殊敏感时期维稳工作任务增加;三是2019年追加区政府避险信访接待场所设备经费10万元和区信访接待分流中心工作经费14.52万元;四是工资福利有所增加,如正常晋升增资,在职人员政策性调资。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4.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73万元,增长7.95%。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有所增加,如正常晋升增资,在职人员政策性调资;二是本办涉及4名调入工作人员,相关经费有所增加;三是特殊敏感时期维稳工作任务增加;四是2019年新增区政府避险信访接待场所设备经费10万元和区信访接待分流中心工作经费14.52万元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41万元,增长26.49%。主要原因:一是本办涉及4名调入工作人员,因调入人员是在年初预算批复后调入本办,因此相关经费没能打入年初预算;二是特殊敏感时期维稳工作任务增加;三是2019年新增区政府避险信访接待场所设备经费10万元和区信访接待分流中心工作经费14.52万元开支;四是工资福利有所增加,如正常晋升增资,在职人员政策性调资。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涉及少量信访工作任务未能在年底全部完成,需在下年继续开展。信访工作经费结转到下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4.52万元,占85.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71万元,增长27.36%。主要原因:一是本办涉及4名调入工作人员,因调入人员是在年初预算批复后调入本办,因此相关经费没能打入年初预算;二是特殊敏感时期维稳工作任务增加;三是2019年新增区政府避险信访接待场所设备经费10万元和区信访接待分流中心工作经费14.52万元开支;四是工资福利有所增加,如正常晋升增资,在职人员政策性调资。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0.74万元,占8.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96万元,增长44.54%。主要原因:一是决算数中含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1.55万元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35万元;二是政策原因,养老保险下降到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30.84万元,占3.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万元,下降3.93%。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有2名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减少了行政单位医疗;二是单位人员结构和工资结构发生变化,减少了行政单位医疗。
(4)住房保障支出28.18万元,占2.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7.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4.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06万元,增长9.64%。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有所增加,如正常晋升增资,在职人员政策性调资;二是本办涉及4名调入工作人员,相关经费有所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62.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05万元,增长204.67%。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工会经费、其它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13.1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8万元,下降22.1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和2019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和2019年均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4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5万元,下降7.86%。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出行,合理管理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4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市内因公出行以及机要文件交换增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信访事项协调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49.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1万元,下降80.5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6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7.8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补助工会经费、其它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05万元,增长204.67%。主要原因是因为区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单位减少了会议的次数,减小了会议的规模和范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万元,下降92.1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大规模业务培训的次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区政府避险信访接待场所以及区信访接待分流中心办公设备购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设定目标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35件以上,全年完成40件,实际完成率为114.29%。年初设定目标化解市交办重点信访问题80%以上,全年完成100%,实际完成率为100%。年初设定目标教育转化到市进京上访老户30%以上,全年完成30%,实际完成率为100%。年初设定目标已解决的疑难信访问题当事人息诉息访率90%以上,全年完成100%,实际完成率为100%。年初设定目标受益群众满意率95%以上,全年完成97.5%,实际完成率为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信访突出问题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切实解决了大批信访突出问题;二是有力地推动了信访工作;三是促进了信访秩序持续向好。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诉求不具有合理性,于情无理于法无据;二是诉求过高,性格偏执。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加大教育疏导稳控的力度等措施。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261355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信访办公室2019年决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