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上投诉、意见建议;承办国家信访局及市信访办转送、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反映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意见建议;推动中央和市上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协调处理区内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和重要信访事项的落实情况;承担涪陵区信访(群众)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负责全区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总结推广全区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依法办理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负责区政府信访事项的诉讼代理,承办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全区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大活动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工作;负责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涪陵区信访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机关内设7个科室(办信科、接访一科、接访二科、综合科、群众工作指导科、信访稳定协调科、复查复核科)。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涪陵区信访信息中心),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下设重庆市涪陵区信访信息中心(本单位的决算信息含重庆市涪陵区信访信息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308.6万元,支出总计1,308.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2.7万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人数以及人员收入政策性调整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29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1.03万元,增长59.1%,主要原因是人数以及人员收入政策性调整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增加,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全区信访稳定工作。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2.45万元,占98.3%;其他收入22.1万元,占1.7%。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4.06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3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6.75万元,增长63.2%,主要原因是人数以及人员支出政策性调整和一般性项目支出增加,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全区信访稳定工作。其中:基本支出732.13万元,占55.9%;项目支出576.47万元,占44.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在年底全部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86.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70.6万元,增长57.7%。主要原因是人数以及人员收入政策性调整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增加,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全区信访稳定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8.93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人数以及人员收入政策性调整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增加,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全区信访稳定工作。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0.38万元,增长71.5%。主要原因是人数以及人员收入政策性调整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06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4.65万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人数以及人员支出政策性调整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增加,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全区信访稳定工作。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4.43万元,增长73.4%。主要原因是人数以及人员收入政策性调整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在年底全部完成。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7.1万元,占8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0.91万元,增长77.2%,主要原因是一般性项目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5.1万元,占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52万元,增长103.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抚恤金和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
(3)卫生健康支出28.51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25.79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2.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0.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06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人数以及人员支出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41.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55万元,增长86.0%,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工作量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工会经费、其它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76万元,下降77.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和2021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和2021年均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8万元,下降71.5%,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出行,合理管理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8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市内因公出行以及机要文件交换增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8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信访事项协调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9万元,下降88.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2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6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9.8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4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8万元,增长354.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业务培训会议次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25.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业务培训的次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7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55万元,增长86.0%,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工作量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随之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购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576.4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重庆市涪陵区信访办公室2021年决算公开套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通过绩效自评所有项目都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261355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信访办公室2021年决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