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上投诉、网上建议;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意见建议;推动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协调处理区内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牵头协调全区信访稳定工作,调度上访群众的劝返处置工作,协调处置重大集体上访;依法办理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负责区政府信访事项的诉讼代理,承办人民意见建议征集,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全区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大活动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工作;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信访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行政单位1个,重庆市涪陵区信访办公室(本级),内设综合科、办信科、接访科、群众工作指导科、信访稳定协调科、复查复核科、督查科7个科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重庆市涪陵区信访信息中心、重庆市涪陵区信访稳定联合调度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083.79万元,支出总计1083.7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5.57万元,下降17.85%,主要原因:一是年中2名职工退休;二是减少信访稳定联合调度中心及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功能完善资金;三是退休人员清算补发待遇经费减少等。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083.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5.61万元,下降17.86%,主要原因:一是年中2名职工退休;二是减少信访稳定联合调度中心及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功能完善资金;三是退休人员清算补发待遇经费减少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3.7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3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083.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5.66万元,下降17.86%,主要原因:一是年中2名职工退休;二是减少信访稳定联合调度中心及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功能完善资金;三是退休人员清算补发待遇经费减少等。其中:基本支出710.99万元,占65.61%;项目支出372.68万元,占34.3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300.00%,主要原因是年底个人医保未支付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83.7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5.57万元,下降17.23%。主要原因:一是年中2名职工退休;二是减少信访稳定联合调度中心及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功能完善资金;三是退休人员清算补发待遇经费减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3.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5.61万元,下降17.23%。主要原因:一是年中2名职工退休;二是减少信访稳定联合调度中心及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功能完善资金;三是退休人员清算补发待遇经费减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82万元,增长10.48%。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政策结构性调整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增加,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全区信访稳定工作。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3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3.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5.66万元,下降17.23%。主要原因:一是年中2名职工退休;二是减少信访稳定联合调度中心及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功能完善资金;三是退休人员清算补发待遇经费减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74万元,增长10.47%。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政策结构性调整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增加,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全区信访稳定工作。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300.00%,主要原因是年底个人医保未支付完成。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6.29万元,占84.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46万元,增长11.22%,主要原因是人员收入政策性调整和一般性项目支出增加,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全区信访稳定工作。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9.80万元,占10.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33万元,增长36.4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
(3)卫生健康支出30.19万元,占2.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5万元,下降6.94%,主要原因是年中2名职工退休。
(4)住房保障支出27.39万元,占2.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80万元,下降38.02%,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0.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7万元,下降0.77%,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8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17万元,下降32.27%,主要原因是单位提倡节俭开支,压减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它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9万元,下降38.43%,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9万元,下降29.34%,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过紧日子,压减相关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对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和2023年度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对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和2023年度均未发生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3.5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减少了车辆燃油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9万元,下降65.0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减少了车辆燃油费。
公务接待费2.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信访事项协调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2万元,下降52.4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0万元,增长310.34%,主要原因是开展信访法治化试点工作,接待市内、外及各区县调研,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3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8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9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召开业务工作会议的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0万元,增长6833.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业务工作培训会议增加,费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84万元,下降21.2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机关运行经费大幅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或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261355
备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备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备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备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
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备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备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
收支, 故本表无数据。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故本表
无数据。
备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
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为包括本年度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
的实际支出。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