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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180L/2024-0001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信访办
  • 成文日期
  • 2024-11-0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信访办公室(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信访办公室(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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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上投诉、意见建议;承办国家信访局及市信访办转送、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反映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意见建议;推动中央和市上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协调处理区内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和重要信访事项的落实情况;承担涪陵区信访(群众)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负责全区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总结推广全区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依法办理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负责区政府信访事项的诉讼代理,承办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全区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大活动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工作;负责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信访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机关内设7个科室(综合科、办信科、接访科、群众工作指导科、信访稳定协调科、复查复核科、督查科)。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830.82万元,支出总计830.8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90万元,下降24.18%,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减少接待中心功能完善项目资金、退休人员清算补发待遇项目经费减少等。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83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90万元,下降24.18%,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减少接待中心功能完善项目资金、退休人员清算补发待遇项目经费减少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0.8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83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90万元,下降24.18%,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减少接待中心功能完善项目资金、退休人员清算补发待遇项目经费减少等。其中:基本支出503.12万元,占60.56%;项目支出327.70万元,占39.4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及2023年度均未有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30.8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4.90万元,下降23.48%。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减少接待中心功能完善项目资金、退休人员清算补发待遇项目经费减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4.90万元,下降23.48%。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减少接待中心功能完善项目资金、退休人员清算补发待遇项目经费减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97万元,增长15.74%。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收入政策性调整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增加,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全区信访稳定工作。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4.90万元,下降23.48%。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减少接待中心功能完善项目资金、退休人员清算补发待遇项目经费减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97万元,增长15.74%。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收入政策性调整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增加,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全区信访稳定工作。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及2023年度均未有年末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2.43万元,占84.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33万元,增长16.86%,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收入政策性调整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增加,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全区信访稳定工作。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0.51万元,占10.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4万元,增长49.6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

(3)卫生健康支出20.14万元,占2.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万元,下降8.83%,主要原因是年中退休2名同志。

(4)住房保障支出17.74万元,占2.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45万元,下降48.1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3.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6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过紧日子,压减相关费用以及年中退休2名同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62.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4万元,下降21.23%,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过紧日子压减相关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9万元,下降38.4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9万元,下降29.34%,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过紧日子,压减相关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对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和2023年度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对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和2023年度均未发生公务车购置。

务车运行维护费1.9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3.5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减少了车辆燃油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9万元,下降65.0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减少了车辆燃油费。

公务接待费2.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信访事项协调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2万元,下降52.4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0万元,增长310.34%,要原因是开展信访法治化试点工作,接待市内、外及各区县调研,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3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9.8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9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召开业务工作会议的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5万元,增长675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业务工作培训会议次数增加,费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84万元,下降21.23%,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过紧日子,压减相关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或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26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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