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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180L/2021-0000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信访办
  • 成文日期
  • 2021-04-2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信访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信访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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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上投诉、网上建议;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意见建议;推动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协调处理区内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依法办理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负责区政府信访事项的诉讼代理,承办人民意见建议征集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全区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大活动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工作;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我单位属于行政单位,下设全额事业单位1个(区信访信息中心),机关内设7个科室(办信科、接访一科、接访二科、综合科、群众工作指导科、信访稳定协调科、复查复核科)。本单位的预算信息含区信访信息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42.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2.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9.5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减少40.84万元,公用经费减少18.7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42.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6.1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7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9.5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9.5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2.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2.07万元,比2020年减少5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07万元,比2020年减少59.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以及政策原因养老保险下降到16%和取消退休大额医保编制,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新增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解决群众来访反映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等。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至2021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7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出行,合理管理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至2021年均无购买公务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8.6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8.7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办退休人员2名,调离2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6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汤志娟

联系方式:023- 72261355


附件:区信访办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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