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机要、信息、档案、宣传、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
(二)基金财务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医疗保障基金年度预决算草案编制、审核、支付。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核算、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医疗保障统计工作。
(三)医疗保障科
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地方医保目录、支付标准、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落实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地方规则、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平台建设。拟订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和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四)基金监管和法规科
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